为规范我市业主大会的有关工作,保障业主对业主大会全过程的知情权、表决权,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在业主大会工作的职责分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草拟了《关于规范我市业主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于7月3日向市有关政府部门、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形成《关于规范我市业主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意见请发电子邮箱82309175@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规范我市业主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