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暨元旦节前安全督查的情况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暨元旦节前安全督查的通知》,结合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在各区局全面检查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领导带队,职能科室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19年12月17日~25日开展了2019年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暨元旦节前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抽查了10个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制作了10份现场检查笔录,作出行政处罚1宗,下发了4份整改告知书,8份记分通知书,发现质量安全隐患98条;实体抽测钻心法检测9个构件混凝土构件,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回弹法检测10个混凝土构件,其中6个强度低设计要求;抽测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128点,其中19点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抽测16个楼板厚度,其中4个厚度大于设计要求,2个小于设计要求;抽测36组钢筋,其中1组重量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检查情况
各区局能够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有序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春节”和“奋战50天全年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得到提升。
抽检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大部分能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和我局“防风险、保安全、迎春节”活动部署,积极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奋战50天全年保安全”活动,努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管理资料:个别施工单位没有编制样板引路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组织设计中项目组织架构未具体落实到人,且未附相关人员的证件;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方案编写依据不完整,操作规程不具体。个别监理单位安全巡检记录无检查人员签名;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无见证取样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方案及部分专项方案审查没给出结论/意见。
(二)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情况较好,问题较多表现在施工单位对混凝土试件养护重视不足,标准养护室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且试块标识不清,部分砼试件同条件养护累计温度超标;构造柱构造措施不满足要求等。
(三)起重机械方面:塔吊指挥人员无证上岗,塔吊基础积水和垃圾覆盖;料斗装载超高;标准节螺栓长度不足;小车滑轮无安装防脱绳装置;主电缆接头过多,电缆卸荷的方式不规范;现场附墙与方案不符等。人货梯卸料平台两侧开口处的之字撑没有连续设置;电铃、电锁损坏失效;地面围栏维修门没设置电气联锁;基础积水等。
(四)临边防护、设备及临时用电情况:外架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作临边防护;部分预留洞口未及时封闭;总配电箱漏电开关100mA×0.1s不符合要求;塔吊开关箱的漏电开关100mA×0.1s不符合要求;多台钢筋加工机械金属外壳无接PE线。
(五)扬尘治理、消防工作、饭堂食品安全情况:建筑物内文明施工较差,未落实工完场清;个别项目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个别工地地下室顶板上超载一大型临时消防用水水箱;此次检查的饭堂未发现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等企业及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责任。要严格质量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置标养室、标准样板间(件),消除质量通病,加强对班组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对于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实体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应认真整改。
(二)各区局和监督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本次检查中各项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其中,南海区中南海晖城61-70栋项目存在问题较多,且现场擅自使用袋装水泥,被处以行政罚款6600元,建议南海区局对该项目重点监管。
(三)各区局和监督机构要继续加强对检测监测机构、起重机械出租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资质情况、人员资格情况、仪器设备情况、检测监测行为的监督,对设备注册登记、使用登记、安拆告知等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