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2020年4月-5月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2 14:53 分享至: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根据2020年的巡检计划,我局4-5月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抽检了1家检测机构和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企业(按检查日期排序):

佛山市南海正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联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民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新建宏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有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隽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建筑原材料抽检情况:

 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93组。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组)

合格数量(组)

1

水泥

17

17

2

混凝土抗压

6

6

3

粉煤灰

13

10

4

矿渣粉

3

0

5

外加剂

9

8

6

27

23

7

18

17

三、存在问题:

(一) 检测机构检查存在问题:

1、温湿度仪器校准超出允许范围,未按校准结果相应修正。

2、外加剂减水率缺少试验检测记录。

3、碎石报告B20200059缺压碎指标,记录与原始不一致。

(二) 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存在问题:

    1、配合比验证记录缺少设计要求,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2、部分企业仍在使用旧标准检测,外加剂自检质量指标与JG/T223-201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不符。

    3、试件管理不规范,如:粉煤灰留样不足。

    4、罐体和抽料口标识信息不齐全,缺少材料的品种、等级。

    5、个别原材料指标不合格,如:粉煤灰密度、粉煤灰细度、砂含泥量、矿粉烧失量等。

四、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存在问题的改进要求: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2、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个季度内抽查中有三种原材料不合格的”规定,对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混凝土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期限为3个月,即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请南海区住建局督促企业按照重点监控期间工作要求开展检查,企业在监控期间完成整改内容以后,可向南海区住建局提出撤消重点监控的申请,由南海区住建局报我局批准撤除重点监控。

3、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检测规范要求,完善检测报告和记录中的信息。

4、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实验室管理规范》(DBJ/T15-104)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完善自检报告的信息,及时更新检测标准。

5、企业应加强堆场和罐体标识的管理,做到生产原材料可溯源。

(二)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附件:1:2020年4月-5月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结果

      2:2020年4月-5月份诚信扣分明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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