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5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05 10:07 分享至: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384号),我局于2018年5月中下旬赴五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5日—5月23日,我局从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各抽取了4个共20个物业管理小区,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协助下随机抽取物业管理专家分别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资料档案、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本次检查全市平均得分81.55分;禅城区平均得分85.975分;南海区平均得分86.25分;顺德区平均得分76.975分;高明区平均得分78.8分;三水区平均得分79.75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

二、检查评价

(一)南海区的中海万锦东苑(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明区的美的东区花园(广东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较好,检查分值高于90分,我局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诚信加2分的奖励。请各区局通知上述企业在6月30日前在诚信系统提交本函件的扫描件申请加分。

(二)禅城区的尚辉苑(佛山市海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区的水韵尚都(广东和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一般,检查分值低于85分,我局予以警示,希望上述企业引以为戒,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南海区的悦万城(广州市金匙房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区的海骏达上苑(佛山市顺德区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佳兆业可园(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汇盈苑(城果)(佛山市和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明区的丽柏广场(佛山市高明星辉豪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洲花园(广州市超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信水岸华庭(广东顺德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水区的万景豪园(佛山兴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福新里程(佛山市三水恒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动力广场(广东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资料档案保存归档不到位或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较差,检查分值低于80分,我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对上述企业诚信扣3分。

三、工作要求

(一)4月份被检查20个小区,均已按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从整改情况看,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整改,请各区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以后的检查中若发现企业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应继续进行诚信扣分。我局在以后的日常检查中,将对个别已检查的项目再次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较多问题的企业,将继续进行诚信扣分。

(二)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2),请各区局督促所有被检企业按要求及时整改,对不按时、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诚信扣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整改情况请整理完毕后于6月12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局。

(三)请各区局将此次检查通报及时传达给辖区内所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立即行动,对照《物业管理项目企业自查记录表》以及《附件2:物业管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列表》,切实、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日常清洁、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日常管理资料的保存归档等工作,积极倾听采纳业主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组织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向优秀的物业管理项目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各区局及行业协会应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四)请各区局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汛防涝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和措施,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加强排查防范,确保安全。

(五)请市房地产业协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对此次被检企业予以提醒、通报、谴责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8年6月12日之前书面报送我局。

 

附件:1.物业管理项目检查得分情况

      2.物业管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列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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