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暨第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0 15:38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821号)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排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场秩序,检查各区住建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成效,坚决打击标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厉惩处欠薪问题,遏制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结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发〔2020〕44号)要求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尤其是招投标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标后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工程承发包、分包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各区共5个在建工程、15个责任主体。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较好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基本落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定程序依法发包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够依法实施分包,落实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内容;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履行投标承诺,践守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管理人员变更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突出问题,我局当即发出《整改处理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诚信扣分。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项目工地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及数据系统运行不正常、管理不够规范,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进退场记录缺失,如:灯湖中学、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

(二) 部分项目工地现场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公示有关信息及指引,如: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二期地下室、学生公寓B2、B3、教师公寓C1、C2及学生第二食堂、灯湖中学、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

(三)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完全按照投标承诺(监理合同)的约定配置监理人员,如: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二期地下室、学生公寓B2、B3、教师公寓C1、C2及学生第二食堂)、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富港汇广场)、广东鼎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灯湖中学)。

(四) 部分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位履职情况不理想,如:王如彬(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二期地下室、学生公寓B2、B3、教师公寓C1、C2及学生第二食堂)、蒋辉(富港汇广场)、徐建斌(锦铂园)。

(五)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不在岗,且没有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张朝鹏(富港汇广场)。

三、 处理意见

(一) 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市场行为问题,检查组已当场反馈给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并要求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已现场发出《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整改处理告知书》(共3份);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当场实施诚信扣分(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个人)

分值

扣分时间

1

注册建造师王如彬

10

2020年11月24日

2

注册建造师蒋辉

10

2020年11月24日

3

浙江左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5

2020年11月24日

4

注册建造师徐建斌

10

2020年12月1日

5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5

2020年12月1日

(二) 对存在问题的受检项目,各区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 各区住建部门要通过工程招投标投诉、群众举报、其他部门移交、开展调研等方式,织密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线索情报网,对获取的有效线索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到底,打击一批,震慑一片,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四)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管理问题、参建主体出现的不诚信行为,特别是对未批先建的,对基坑、桩基及装修等工程不规范发承包的,各区住建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五) 认真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粤建市〔2020〕85号)关于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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