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2020年6月-9月份)

信息来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5:58 分享至: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根据2020年的巡检计划,我局6月-9月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抽检了2家检测机构和1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企业(按检查日期排序):

佛山市恒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佛山市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平洲分公司

佛山市安固之房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和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金盛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恒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恒利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二、建筑原材料抽检情况:

 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93组。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组)

合格数量(组)

1

水泥

20

20

2

混凝土抗压

6

6

3

粉煤灰

13

13

4

矿渣粉

3

1

5

外加剂

10

10

6

30

30

7

20

20

三、存在问题:

(一) 检测机构检查存在问题:

未发现明显的问题。

(二) 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存在问题:

 1、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及验证原始记录表中缺少表观密度的计算过程,缺少含气量和耐久性的检验项目。

    2、在检验报告中,对F类粉煤灰进行了安定性评定。

    3、在混凝土外加剂检验记录中,没有将混凝土凝结时间修约到5min。

    4、留样室缺少温湿度控制的设备,没有记录表。

    5、抽样原材料质量有提升,只有2组矿渣粉不合格。

四、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存在问题的改进要求: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2、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认真对待,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已回复的无需再次回复。

(二)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附件:1.2020年6月-9月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结果  

                        2.2020年6月-9月份诚信扣分明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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