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07 11:11 分享至: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了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2020年1月以来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重点抽查公共建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用供排水工程等。我局共抽查15个房屋建筑、供排水及消防装修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节能等专业的图纸,以及相关批文等资料。受检项目由我局直接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抽取。

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超限抗震设防审查及初步设计审查;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划定审查范围的项目进行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勘察单位是否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址条件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佛建管〔2016〕133号)的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等。

本次检查由我局聘请本市相关专业的专家开展,专家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针对各受检单位提出的申诉意见,专家组进行了复核。

本次检查共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1条,一般性条文312 ,其他问题13条。其中,有9个项目的一般性问题超过10条,占抽检项目总数3/5,反映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问题较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引起重视。目前,我局正在修订《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新修订实施的《办法》将对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发现审查合格项目存在违反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的一般性条文数量10条以上(含10条)以上的,给予设计单位与施工图审查机构每个项目扣诚信3分。

二、存在问题

(一)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情况

违反强制性条文项目名称: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B区(车间1、车间2、仓库1、试制车间、地下室B、门卫室);

项目所在行政区:顺德区;

项目设计单位: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审图单位:广东申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强制性条文内容: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消防电梯前室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经核查图纸,负一层平面中消防水泵房的门直接开向合用前室。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3.5条及7.3.5.3条的相关规定。

(二)违反一般性条文及其他问题情况

此次检查发现各区项目违反一般性条文较多,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1.勘察设计单位对规范的一般性条文理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受检项目勘察文件、设计图纸执行工程规范一般性条文不够严谨,反映出勘察设计单位对一般性条文的重视程度较低。

    2.抽查项目中发现建筑、结构、电气专业违反一般性条文较多,需要提高上述专业图纸的设计和审查质量。如三水区保利中荷花园项目分别违反结构和电气专业一般性条文12条和5条;顺德区顺控容桂学校项目违反结构专业一般性条文7条;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二期学生教师公寓项目分别违反建筑和结构专业一般性条文各10条和9条

    3.部分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足,缺漏情形比较多,需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执行力度。      

    4.我市实行线上联合审图后,部分通过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存在电子印章缺失、图签大小不一致、图纸字体偏小、图层重叠乱码等情况,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线上图纸规范性和完整性的日常检查。

5.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吸取顺德区“6·27”较大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重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简称《细则》)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受检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内容;各区局要将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执行《细则》要求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检内容。

各受检项目具体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本次检查还发现消防装修审查合格的项目图纸整体质量较差,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大对消防装修项目的抽查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项目,我局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人员启动行政处罚相关程序,作出相应处罚决定,并依据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诚信扣分。

(二)对于违反一般性条文的项目,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马上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整改,并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本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请各区局将受检项目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月29日前通过OA报送我局。

(三)各区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送审的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落实到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把好审查关,对于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一定要从严要求。

 

附件:2020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抽查项目情况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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