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暨第二季度打击房屋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15:02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坚决打击标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依法履约、履职,遏制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发生,预防并严厉惩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暨第二季度打击房屋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部分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检查使用财政资金的招投标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在中标后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工程承发包、分包行为;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各区各1个共计5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15个责任主体。从检查的总体情况上看,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较好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定程序依法招标或发包工程,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够依法实施分包,落实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按要求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履行投标承诺,践守合同约定,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此次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监理、施工单位重要岗位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不理想;部分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现场保障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突出问题,我局当即发出了《整改处理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了诚信扣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及信息系统运行不正常、管理不规范,系统未能如实记录人员上岗、离岗情况,部分人员也存在不按要求从实名制管理通道出入施工现场的现象,包括:三水白坭镇人民医院动力楼、制剂中心、传染科项目、南海区桂城街道映月四小(平西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

(二) 个别项目监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位履职,且其离岗时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在离岗期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人员到位履职。包括: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师不在岗,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图文信息大楼项目)。

(三) 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重要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位履职,且其离岗时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在离岗期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人员到位履职。包括: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图文信息大楼项目)、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缺席部分监理例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

三、处理意见及有关要求

(一) 对此次市场行为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行为问题,检查组已当场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工相关责任主体,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现场发出了《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整改处理告知书》(共3份);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当场实施诚信扣分(共3宗,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个人)

分值

扣分时间

1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

2021年6月24日

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5

2020年6月24日

3

注册建造师唐驰

10

2020年7月13日

(二) 对存在问题的受检项目,各区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 各区住建部门要通过工程招投标投诉、群众举报、其他部门移交、随机检查等方式,织密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线索情报网,对获取的有效线索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到底,打击一批,震慑一片,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四)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管理问题以及各参建主体存在的不诚信行为,尤其是对未批先建的,对基坑、桩基及装修等工程发承包不规范的,各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五) 各区要督促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的通知》(佛治欠办法〔20215号)的要求,及时更新规范设立现场告示牌,落实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 各区要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对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的巡检力度,尤其是对项目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及时督查施工方进行整改完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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