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10 11:43 分享至: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我局于2020年9月17日-29日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各区建设项目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促使各区局对节能工作实际情况加深认识,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五区共十个项目,其中住宅及公共建筑项目各五个。共计下发执法建议书7份,均要求各区住建部门督促项目限期落实整改。本次检查侧面反映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落实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在设计质量、施工监管方面。除三水区新城医院项目、保利清能和悦花园13座、顺控容桂学校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外,其余项目均存在节能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方面相关问题(详见附件)。主要有:节能材料未检先用、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完成审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未设置节能公示牌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混乱

部分区住建部门未做好通知受检项目相关工作,项目对行政执法检查不重视、不配合,相关材料未按通知要求准备完善;部分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审图等相关负责人员未按时参与检查。检查组到达现场后,相关项目负责人、相关图纸及检查资料仍无法送达现场,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尤其高明区均明城项目,直至项目组离开仍无法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纸及部分节能、绿建资料。禅城区南庄科润路项目、顺德区保利天耀花园、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钧明城四个项目均存在上述部分问题。请禅城、顺德、高明区住建部门切实引起重视。

(二)进场材料未检先用

督查发现,部分项目等现场存在已进场(使用)节能材料(包括门窗、挤塑板、保温、玻璃、外遮阳材料等)未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或已送检但检测性能不全,部分项目已大面积使用。南海区合生悦公馆、顺德区保利天耀花园、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钧明城四个项目均存在上述问题。

(三)设计变更未按要求送原审图单位审查

部分项目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后未按要求报原审图机构审查通过,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未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更有设计单位不依从项目出发,根据施工需求进行设计变更,违背设计指导施工原则。禅城区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均存在上述问题。

(四)设计文件质量参差

部分项目存在设计依据、计算书等设计相关文件未完善;部分项目设计参数、指标不合理;设计文件未明确材料具体材质、应用位置等;绿色建筑得分项在设计文件中未落实等问题。禅城区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南海区瀚文外国际学校、顺德区保利天耀花园均存在上述问题。

(五)施工管理文件、资料管理质量较差

部分项目资料显示材料进场日期为使用日期,未经见证送检监理单位已同意使用;施工管理资料未签名先盖章;资料管理人员不熟悉,管理较为混乱。顺德区保利天耀花园、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钧明城项目均存在上述问题。

(六)未落实建筑节能公示制度

检查发现,大部分项目未有明显建筑节能公示牌,绿色建筑项目未按设绿色建筑等级、主要技术措施。未按《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执行。南海区合生悦公馆、南海区瀚文外国际学校、高明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等均存在上述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请各区局务必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对本次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认真核查整改情况,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扣分。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粤建科〔2021〕166号),加强对各区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指导和监督,并将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的落实情况核查。结合本次督查,对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信守承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建设责任意识,贯彻落实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参与本地建设活动。

(二)加强日常管理,举一反三。各区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与日常质量安全工作结合,定期核查区内建设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落实,确保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质量。

(三)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管理。根据省文件,2021至2023年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70%、75%、80%。为此,各区务必认真研究提升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合理可行建议,加大工作管理力度。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向市局反映,全市齐心协力争取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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