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291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3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15:28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384号),我局于2018年3月中旬赴五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2日—3月20日,我局从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各抽取了4个共20个物业管理小区,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协助下随机抽取物业管理专家分别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资料档案、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本次检查全市平均得分86.745分;禅城区平均得分88.175分;南海区平均得分86.625分;顺德区平均得分88.125分;三水区平均得分84.075分;高明区平均得分86.725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因为检查每个区的专家不同,尺度有所差异,且一些小区自评分数过高,在专家检查时被发现与实际状况不符被双倍扣分等原因,造成小区的得分及排名情况不一定能完全体现被检小区的真实水平,所以我局进行通报表扬及批评的依据不仅按照分数高低及排名情况,同时也结合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统一考量。

二、检查评价

(一)仍存在少部分被检小区没有按《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的要求每月进行自查,有些被检小区虽然有自查,但自查评分较随意,自评分数明显偏高,自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请各区局继续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每月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自觉做好整改工作,形成档案备查。

(二)南海区的桂丹颐景园(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能够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注重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优秀,我局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诚信加5分的奖励。请南海区局通知该家企业在4月30日前在诚信系统提交本函件的扫描件申请加分。

(三)南海区的金莎蓝湾(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区的明日嘉园(佛山市顺德区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高明区的誉基誉憬湾(佛山市人一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家园(佛山市顺德区合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一般,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诚信扣5分。其中,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被扣分之后,将成为诚信E级企业,请各区局将该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对待。

(四)禅城区的侨都花园(佛山市恒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区的奥园华庭(佛山市嘉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水区的颐澳湾(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和锦园(佛山市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较差,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诚信扣8分。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2),请各区局督促所有被检企业按要求及时整改,对不按时、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诚信扣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整改情况请整理完毕后于4月10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局。

(二)各区局应严格执行《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第六条“协议选聘的条件及要求”、《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邀请招标、协议选聘的条件及要求”的规定,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选聘、业主大会邀请招标、业主大会协议选聘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予以严格把关。

(三)请市房地产业协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对此次被检企业予以提醒、通报、谴责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书面报送我局。另外,请市房地产业协会提醒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约服务,注重消防安全,注重日常管理、日常维护,致力于让业主的房屋保值增值。

 

附件1:物业管理项目检查得分情况

附件2:物业管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列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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