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佛建管许〔2017〕410号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0-10 16:08 分享至:

佛建管许〔2017〕410

 

佛山市高明现代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高明区人民政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安排,需在中山路与荷富路(跃华路至怡乐路、秀丽桥至广明高速前)的中央绿化带及荷富路水廊段的水廊堤岸敷设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绿化苗木需要进行迁移。你单位于2017年9月18日向我局提出该项目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市政府批准,该项目属公益性市政建设,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广东省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批准内容如下:

一、砍伐、迁移品种及数量:

项目建设范围内健康的1922株乔木、1041株灌木进行迁移,484株病虫害严重的乔木(柳树、串钱柳、黄金香柳)进行砍伐。

二、砍伐、迁移方案

    绿化的迁移由佛山市高明现代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苗木迁移到其绿化项目停车场及调度控制中心使用或赠送给高明区各镇街部门村居种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1010        

 

  

 

抄送:高明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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