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949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国庆节前安全综合督查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15:41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国庆节前安全综合督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848号),结合第季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在各区局全面检查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领导带队,职能科室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18年9月26-28日开展了2018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国庆节前安全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抽查了5个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制作了5份现场检查笔录,下发了3份整改告知书 ,发现安全隐患14实体抽测回弹7个构件混凝土强度,其中1个构件初测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抽测5个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3个楼板构件厚度,其中2个构件初测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抽测16组钢筋,其中1组初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查情况

各区局能够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了安全监管台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夯实质量安全管理基础,有序组织开展深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质量月”观摩活动、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火灾防控、扬尘防治工作。

抽检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大部分能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和我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行动核心,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行动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依然薄弱部分区监管力量受编制所限较为薄弱,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人均监督任务较重,难以保证监督深度和广度

(二)企业将通知精神落实到实处不到位:部分在建项目相关责任人员住建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视程度不够,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贯彻不到位此外,部分受检项目还存在隐患未整改到位、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临边防护不严等问题,具体详见附件。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不理想较为突出的表现为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落实较差,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履行现场管理的职责,存在“代管”现象。

部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存在明显缺陷有些砌体工程没有留置砂浆试块,现场没有标准养护室。钢筋工程双层板筋间距保障措施不足有些标准养护室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试件留置记录混乱。有些监理对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未对钢筋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未对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核查。

现场管理情况:有的塔吊吊斗的钢丝绳有断股现象;高大模板、卸料平台未按方案施工,甚至悬挑脚手架未完成已投入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砌体工程构造柱钢筋安装不规范,砌体转角处不按规范要求砌筑,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无针对性,与实际施工不符

(五)扬尘治理、消防工作、饭堂食品安全情况:部分项目施工道路冲洗不及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规范;项目部个别堂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许可证,需及时办理

、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本着“隐患视同事故”的态度,针对督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督促各施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于工程实体质量问题要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及时跟踪督促,坚决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局。各区局要切实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监管,施工、建立单位必须从原材料储存、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必须保证每一个环节严格控制。

监管人员不足问题,须向本辖区编办按人要配置要求提出申请,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二)各区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文件要求,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在重点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保证施工现场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三)全面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局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点击下载附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03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