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892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随机抽查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0-15 16:24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657号),以及《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佛山市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佛机编办〔2016〕14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和相关工作安排,2018年7月4日~9月19日期间,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各区共6个在建工程、18个责任主体。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履行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定程序依法发包工程,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够依法实施分包,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部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未按要求到岗履职;部分建设单位涉嫌未批先建;部分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市场行为方面的资料,劳务人员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实施滞后等。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工程项目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即开始工程建设,如:北江碧桂园(三水区局已对该项目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二) 个别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且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没有相关资格的监理员,如:润汉幸福汇广场(一期)、碧桂园总部三期A区、国邦御林湖花园。

(三) 个别工程项目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监理单位未严格审核,如:厂房六、厂房七、北江碧桂园。

(四) 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分账制度通过商业银行转账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厂房六、厂房七、北江碧桂园、碧桂园总部三期A区。

(五) 个别工程项目未与每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润汉幸福汇广场(一期)、碧桂园总部三期A区。

     三、 处理意见

(一) 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市场行为问题,检查组已当场反馈给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并要求立即整改;对较为严重的问题已现场发出《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整改处理告知书》(共4份,分别为润汉幸福汇广场(一期)、厂房六、厂房七、北江碧桂园、碧桂园总部三期A区);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依据诚信管理办法当场作出诚信扣分决定(详下表);

序号

单位

分值

扣分时间

1

佛山市顺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

2018年7月11日

2

佛山市云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2018年7月18日

3

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2018年8月15日

4

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2018年9月19日

 

(二) 对存在问题的受检项目,辖区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涉及违法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将相关的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处罚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 各区局要加强对辖区在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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