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南海、顺德、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我局对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5月29日已办理诚信登记的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的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共274家,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设置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能按要求设置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到位的有239家;企业设置了办公场所、但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有15家;企业未按要求设置办公场所的有20家。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动态核查中,未按要求设置办公场所、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到位履职的企业予以通报,并依据《办法》的扣分标准进行诚信扣分。具体扣分情况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本次动态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园林绿化企业要认真整改落实,信守承诺,依法依规参与我市绿化建设。下一步我局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市外园林绿化企业的监管力度,不预先通知、不定期进行核查,对在动态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诚信动态检查企业不规范行为扣分情况一览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