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936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建材打假及工地扬尘防治巡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4期)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0-26 16:48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印发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佛建管函(〔2017〕279号)、《佛山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佛建管函〔2018〕456号)、《2018—2020年佛山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建管函〔2018〕541号)、《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佛山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佛山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42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8月30日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再动员再布置会议精神及我市目前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我局2018年8、9月开展了以顺德区为重点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材打假和工地扬尘防治的综合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了工地26个,其中禅城区3个,南海区2个,顺德区16个,高明区2个,三水区3个,其中对12个工地抽检钢筋原材48组(除1个工地一个批次的钢筋有不合格项外,其余均合格),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共160项,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8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诚信扣分50和25分,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诚信分别扣分15分和10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动态扣分44分。其中对涉嫌违法的4个项目已责成相关区局进行行政处罚。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局(站)对质量安全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各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灾后(台风)复工严把程序关,使得灾后复工安全高效,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可控。但检查组在对已办理复工核查的项目检查后,仍发现被检项目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复工自查、核查流于形式,只注重书面申请,不注重实体检查、改进方面的工作,更有个别项目现场情况与复工申请书上描述的情况完全不相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特种作来人员持证上岗方面:大部分项目的特种作来人员都能按要求持证上岗,但仍发现不少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如顺德区的佛山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君康轩项目及电建泛澋公馆(一期)2-13座、小区入口、地下室、(二期)商业1座、(三期)1座项目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该现象。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方面: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不足,未参加项目的重要的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三定”原则跟踪落实;部分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或者不到场履职,有部分项目专职安全员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顺德区的悦星花园三期(1栋、2栋、10栋及1-2栋、10栋地下车库)、悦星花园三期9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全员均未到场履职。

3、实体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高处作业安全隐患较多。诸如:电梯井、楼梯边的临边防护不足,特别是在刚完成拆模后未及时设置;在楼层层高较大的排棚平桥内侧不按要求设置一道拦腰杆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网破损后未能及时更换、未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网、临边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甚至出现外脚手架搭设滞后于施工进度仍强行施工的现象。

二是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开口处未设横向连续加强脚手架开口处未设横向连续加强斜撑,脚手架连墙件严重不足特别是建筑物转角处不设置连墙件现象较为普遍,而立杆悬空、变形及缺扫地杆现象时有出现。

三是临时用电不规范。如总配电箱的漏电开关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加工场的施工机具或施工层的施工机具及220V的电动工具不配备专用开关箱的现象较为普遍;从分配电箱到开关箱的电缆不接保护零线;工人宿舍没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处,存在乱拉乱接现象较多。

4、扬尘治理、消防工作、工人宿舍饭堂情况施工现场车辆出入主干道积尘积泥现象较普遍,喷淋装备不按要求开启。建筑垃圾未按要求集中收集覆盖,部分项目未做到工完场清。工人宿舍存在电线乱接乱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个别项目工人饭堂仍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5、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1) 标准养护室温湿控制失控,部分混凝土、砂浆试件

无标识。试件数量与留置记录和施工进度不相符。

(2) 未按要求履行建筑材料进场审批手续,砌筑材料不

按要求办理报验报审手续便投入使用。

(3) 未按要求设置样板引路;桩基础验收滞后。

(4) 有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查处

各区局要本着“隐患视同事故”、“零容忍”的态度,针对督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督促区内各施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积极组织核查取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本次巡查具体的整改或行政处罚情况应及时报送我局。

2、严查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区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文件要求,抓好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严格按方案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3、开展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的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施工脚手架搭设及临时用电的专项整治工作。对高处作业不按要求配带安全防护用品、临边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搭设不按方案落实及临时用电乱拉乱接不按规范落实的情况严肃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加强对混凝土试件的监管

各责任企业应自觉执行相关规范,确保混凝土试件的真实性。各区局(站)应加强施工现场、辖区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督,坚决制止混凝土试件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混凝土结构质量。已出现违规行为的,相应试件视为无效,对相应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技术评估,同时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罚。我局将加大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巡查记录汇总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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