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392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4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15:32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384号),我局于2018年4月中旬赴五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9日—4月17日,我局从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各抽取了4个共20个物业管理小区,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协助下随机抽取物业管理专家分别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资料档案、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本次检查全市平均得分80.005分;禅城区平均得分88.125分;南海区平均得分79.925分;顺德区平均得分77.0分;高明区平均得分73.950分;三水区平均得分81.025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

二、检查评价

(一)3月份被检查20个小区,均已按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从整改情况看,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整改,值得肯定,希望做到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各区局在以后的检查中若发现部分企业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应继续予以诚信扣分。我局在以后的日常检查中,不排除对个别已检查的项目再次进行抽查,若发现企业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较多问题,将继续对企业进行诚信扣分。

(二)仍存在少部分被检小区没有按《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的要求每月进行自查,有些被检小区虽然有自查,但自查评分较随意,自评分数明显偏高,自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请各区局继续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每月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自觉做好整改工作,形成档案备查。

(三)禅城区的绿岛明珠花园(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悦龙湾园(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区的阳光海岸(佛山市新居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区的湖景花苑(佛山市顺德区创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较好,检查分值高于90分,我局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诚信加2分的奖励。请各区局通知上述企业在5月30日前在诚信系统提交本函件的扫描件申请加分。

(四)禅城区的万科城(佛山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汇银新港湾花园(佛山市汇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区的沙龙名轩(佛山市南海翰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顺德区的雅居乐花园(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明区的沧江一品(佛山兴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一般,检查分值低于85分,我局予以警示,希望上述企业引以为戒,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五)南海区的泓信华府、雅景华轩(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区的凤南花园(佛山市顺德区凤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汇华轩(佛山市顺德区宏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明区的樵顺嘉园(清远市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滨.香格里(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勤天汇(广州市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水区的白坭朗月华庭(佛山市千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较差,检查分值低于80分,我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对每家企业诚信扣5分。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2),请各区局督促所有被检企业按要求及时整改,对不按时、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诚信扣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整改情况请整理完毕后于5月8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局。

(二)请各区局严格按照2018年的检查计划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注意保存检查档案。请各区局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279号)的工作要求,定期报送各区局自行组织开展的物业管理检查情况。

(三)请市房地产业协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对此次被检企业予以提醒、通报、谴责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8年5月8日之前书面报送我局。

(四)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珍视企业诚信状况,有树立品牌形象的意识,对所有在管的物业管理项目都能同等重视,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考核,注重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积极倾听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附件:1.物业管理项目检查得分情况

      2.物业管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列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26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