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978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2018年第6期)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9 15:44 分享至: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建筑业协会、各检测机构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根据2018的巡检计划,我局九月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抽检了4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企业:

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广致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建筑原材料抽检情况:

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44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组)

合格数量(组)

1

水泥

8

8

2

混凝土抗压

4

4

3

粉煤灰

8

8

4

外加剂

4

4

5

12

12

6

8

8

 

三、存在问题:

(一) 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存在问题:

1、粉煤灰自检报告中细度和活性指标错误;

2、外加剂自检只有厂控指标,没有性能指标

3、佛山市顺德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广东广致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抽检的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与设计值严重偏离;

四、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 存在问题的改进要求:

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对 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粉煤灰自检报告中细度和活性指标错误进行诚信扣分处理扣分分值10分。

2、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实验室管理规范》(DBJ/T15-104)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完善自检报告的信息,及时更新检测标准。

3、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对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与设计值的对比,发现严重偏离时应进行配合比设计、验证和生产环节原因分析并进行必要调整,以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二) 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附件:1.2018年第6期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结果

     2.2018年第6期检测机构企业诚信扣分明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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