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754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建材打假及工地扬尘防治巡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3期)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14 16:53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印发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佛建管函(〔2017〕279号)、《佛山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佛建管函〔2018〕456号)、《2018—2020年佛山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建管函〔2018〕54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建材打假和工地扬尘防治巡查方案及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形势,我局于2018年6、7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巡查工作,现将本次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巡查工地19个,其中禅城区4个,南海区5个,顺德区4个,高明区3个,三水区3个,其中对6个工地抽检钢筋原材24组(已于2018年7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均合格),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共132项,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6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局(站)对质量安全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各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可控,但存在部分区局(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视不足的现象,部分工地项目仍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薄弱,个别项目存在一些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和质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的某些环节管理缺失,质量管控不到位的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教育方面:部分项目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出现三级教育在一天内完成、受教育施工作业人员有代签名等安全教育未落到实处或流于形式的现象,甚至有个别施工单位未落实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方面: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不足,部分项目经理 B证有过期现象,甚至有部分项目的项目负责任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有挂靠嫌疑,未参加项目的重要的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三定”原则跟踪落实;部分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或者不到场履职;对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3、实体安全方面:部分项目对超过一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视程度不足,就本次抽查的高大支模而言,存在不按方案搭设、立杆变形严重及部分项目的起重机械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严重的问题。另外,还存在一些安全管理的通病,如建筑物首层处随意设置通道口且不搭设防护棚,不设兜底网或不按要求设置;脚手架断口处不设或不按要求连续设置横向斜撑;建筑物转角处连墙件缺失或者不足;消防泵取电方式及临时用电不规范较普遍,总配电箱漏电开关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

4、扬尘治理、消防工作、工人宿舍饭堂情况施工现场车辆出入主干道积尘积泥现象较普遍,特别是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个别项目裸土覆盖未按要求落实。洗车槽的沉淀池未按规定分级设置。建筑垃圾未按要求集中收集覆盖,部分项目未做到工完场清。工人宿舍存在电线乱接乱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个别项目临时板房未做好防风措施,个别项目工人饭堂仍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5、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1) 标准养护室温湿控制失控,部分混凝土、砂浆试件

无标识。

(2) 没按要求设置预拌砂浆池,预拌砂浆直接倾倒于施

工路面上。且防雨措施不到位,影响砂浆质量。

(3) 现场钢筋加工场没有防护棚,钢筋机械连接没按要

求作工艺性试验。

(4) 相关施工记录不全,如混凝土养护记录、主体沉降

观测记录。

(5) 验收严重滞后于工程进度,主体未经验收合格的情

况下,违规对主体结构进行隐蔽施工。

(6) 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未办理资质报审手续。

(7)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检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8) 工程试桩记录未有各方责任主体会签和形成结论。

(9) 天面落水管周边、排烟管道周边及顶层外窗有渗水

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区局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局。

(二)各区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文件要求,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严格按方案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各区局要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开展“危大工程”方案编审及专家论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高大支模支撑系统钢管及构配件检测等问题,特别是对使用门式架作为高大支模支撑系统的情况,坚决杜绝锈蚀的门式架入场,确保重大危险源源头管控。

(四)继续开展施工脚手架整治,全面使用钢筋网片安全防护设施,着力解决搭设质量不高或防护不严密的问题。

(五)是继续开展施工消防安全整治,着力解决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水源不设置以及消防设备器材不配备等突出问题。

(六)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各区局要按照佛山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以及最新出台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方案>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289号),特别是要加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对扬尘防治工作的应用,确保防治工作成效。

(七)加大处罚力度。各区要把本次通报告存在的问题作为今后工作检查的重点,对仍存在上述质量安全问题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要坚决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附件:6月巡查记录汇总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