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734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10 15:22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工作,我局于2018年7月19日至26日对全市五区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项目现场存在未严格按图施工、使用未取得合格检验报告材料、资料不全、项目单位不重视等情况。共计检查10个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6份,质量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4份。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报送不规范

    部分区局报送项目清单不及时,部分报送项目清单的信息不准确,项目抽取后发现清单进度与实际相距较远。要求各区在项目报送时把好关,以确保报送的项目齐全,信息准确,以便提高检查效率。

    (二)未严格按图施工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申报绿色建筑的标识或节约成本等原因,而不按图施工,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已要求整改。如: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工程。

    (三)原材料未检先用

    检查发现,较多项目现场存在已进场材料未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甚至有些已大面积使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一个公共建筑对所使用的推拉窗进行气密性检测,根据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3.5:10层及以上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10层以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且设计单位已将相关内容在设计说明或窗大样中明确,施工单位应对窗的性能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施工使用。如:禅城区奇槎片区公办学校(暂未命名)新建项目、郑裕彤中学综合实验楼。

 (四)不重视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保利滨湖广场项目建设单位不在场,施工单位迟迟交出请假条。可见项目正常生产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责任不仅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更应做好全过程的建设管理监督,以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五)现场资料不齐全

    部分项目现场使用图纸为未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章图纸,如江滨香格里花园四期(76#楼-78#楼及门楼)、旭辉华祥花园4#、5#、6#、7#、8#、37#(一期北区地下室)等。部分项目现场绿色建筑相关材料不全。如:保利滨湖广场、郑裕彤中学综合实验楼。

    除上述问题外,检查还发现大部分项目现场未设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如有)公示牌,已安装的设备未做好防护措施,缺节能工程施工样板确认手续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一步,市住建管理局将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及即将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意见》,加强对各区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指导和监督。结合本次检查,对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研究提升管理机制。各区总结反思检查中存在问题,研究提升管理机制,从立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方面建设全过程着手研究,并提出合理可行建议措施,积极夯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础,做实做强。

    (二)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各区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与日常质量安全结合,彻查区内新建、在建项目是否存在类似或其他问题,使项目各方主体提高认识、重视节能工作,减少问题的产生,及时发现问题,尽快整改落实,避免出现项目已过最佳整改阶段,无法验收的状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回头看”,避免整改流于纸上。

    (三)落实省、市文件,研究地方政策。各区要严格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相关要求,根据各区实际,研究并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管理力度,力争绿色建筑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附件2018年度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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