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4-03-24 17:17 分享至:

 

   

 

第一部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全市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规范各区房屋登记、房屋测绘成果审核应用、房屋登记档案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建立、管理我市房屋登记簿。
    (五)承担指导城乡建设的责任,负责规范、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
    (六)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七)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燃气工程的组织实施。
    (十)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城乡建设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活动,查处跨区案件,督办城市综合管理的大案、急案;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各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道路及内河涌河面保洁、城乡市政公共设施以及城市景观照明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审核本级权限涉及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对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宣传教育和外事活动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的受理、系统的协调、指挥、调度以及系统绩效的监督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十五)受理群众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投诉,办理市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具体工作;统一采编和发布佛山市建设工程材料、人工、机械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标;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的备案备查工作,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条件和信用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对区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进行技术指导。

    (十七)承担东平新城启动区以外的市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

    (十八)提供住房保障信息和房地产信息。住房保障信息收集和发布,房地产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参与住房需求情况调查研究,房地产涉税价格评估。

    (十九)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委托监督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及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各阶段的安全评价进行监督。
     (二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委托监督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责任的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有关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一)承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佛委办〔20123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兼顾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与市住建管理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权限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协调解决;负责指导监督、指挥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及具体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公益三类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4年收支总预算3821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301.62万元;本年支出36747.48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4年度收入预算38217.7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6301.62万元,占68.82%;上年结转11916.15 万元,占31.18%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4年度支出预算38217.77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服务支出32572.57万元,占8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53万元,占2.09%;医疗卫生支出179.45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282.15万元,占0.74%。其他支出2912.78万元,占7.62%;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1470.29 万元,占3.85%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30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4622.0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1679.6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占9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2.99%;医疗卫生支出占0.57%;住房保障支出占1.06%;其他支出占0.86%

    (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9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2.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2万元),占46.42%;公务接待费预算106.4万元,占53.58%

 

(附“三公”经费饼图)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部门) 2014     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6301.62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

      0         

 

二、事业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800.53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医疗卫生

    179.45      

 

四、其他收入

 

四、节能环保

      0         

 

 

 

五、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32572.57     

 

 

 

六、住房保障支出

    282.15      

 

 

 

七、其他支出

  2912.78

 

 

 

……

 

 

 

 

 

 

 

本年收入合计

26301.62

本年支出合计

36747.4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1470.29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916.15

 

 

 

 

 

 

 

 

           

38217.77

              

38217.77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部门) 2014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786.73

786.7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86.73

786.7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42

642

 

 

205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44.73

144.73

 

 

210

医疗卫生

150.31

150.31

 

 

21005

医疗保障

150.31

150.3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05.61

105.61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44.7

44.7

 

 

212

城乡社区事务

24859.43

3179.83

21679.6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497.01

2823.41

2673.6

 

2120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2565

 

2565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382.42

356.42

26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6415

 

1641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9.79

279.7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79.79

279.7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79.79

279.79

 

 

 

229

其他支出

225.36

225.36

 

 

 

22999

其他支出

225.36

225.36

 

 

 

 

合计

26301.62

4622.02

21679.6

 

 

注: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示到款级科目,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要进一步细化到“项”级支出科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98.6

 

106.4 

92.2 

92.2 

 

 

 

 

 

 

 

    2014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含下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共 8 个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06.4 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2.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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