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7 14:59 分享至:


2022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锚定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认真履行《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佛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佛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制定全局《2022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推动佛山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传达宣贯: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部署落实。强调党组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召开全体会议传达贯彻。要求全体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佛山住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奋力推动佛山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党支部全面学习。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全局各党支部运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四是抓好学习成果转化成效。要求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找准定位、抢抓机遇,依法依规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深挖“红旗工地”“红色物业”等“住建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机关党建、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佛山住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构建科学完备的依法行政体系

我局以推动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施行为抓手,着力补齐重点民生领域政策短板,促进构建科学完备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扎实推动住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的立法计划,制定全局立法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住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稳步推进。跟进地方性法规《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施行工作,做好立法宣传,加强立法舆情回应。跟进预备项目《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提出修订《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制定《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佛山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佛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配合市人大做好《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水平。按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指引》,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通过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行规范性文件清单动态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定流程进行。截至12月,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份(政府规文2份,部门规文5份),每份规范性文件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政策解读和备案审查制度,有效做到规范性文件全流程闭环,全链条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和施行成效。《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作为2022年度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列入决策目录。紧紧围绕“办实事、解难题”的宗旨,在惠民生、解民困上狠下苦工,通过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和向同级党组报告等法定环节为决策出台和施行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保架护航。

(三)深化改革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我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全面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蹄疾步稳,加快改革步伐。一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免审批等相关改革工作。如起草《佛山市供水供气排水外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免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特定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或“非禁免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流程运转上实现提速增效,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牵头建立并印发实施《佛山市城市建设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佛山市地标建设项目提级管理制度》和《佛山市建设领域重大工程备案制度》三项制度,推进联合审图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消防设计审验流程。基本建成消防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抽查,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备案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推进“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初步构建CIM基础平台,平台汇聚禅城、南海区等共130平方公里倾斜摄影数据,建成智慧房产、智慧物管、智慧工地、智能建造四大专项,支撑市域治理“一网统管”。

(四)全面增强住建部门依法履职能力

我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履行住建职能,全体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履职力度不减、履职热情不褪,把更多行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例如夯实房地产行业管理基础,持续完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业务规则和流程,印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规定》,持续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拨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划拨行为监测模块。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印发《佛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住有所居。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出台地方标准《佛山市住宅物业服务品质分级规范》;发挥“住建先锋”党建品牌作用,积极谋划“党建进小区”工作,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明确“物业+业委会+党支部”的建设和运作机制;做好“美好家园”“红旗小区”省试点城市工作,南海区万科金域蓝湾、中海千灯湖1号小区入选全国美好家园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为改造小区191个,改造户数42434户,实际开展252个,改造户数约4.3万户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启动全市新一轮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形成并公布217处古村落活化名录;完成第五批30个古村落活化升级考评验收工作。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执行政府规章《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出台《佛山市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扩大管道天然气使用范围;启动首批40辆配送专用电动车,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指导各区启动供应中转站的建设工作,统一规范企业入户安检流程,推动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吸引外地优质建筑企业扎根落户佛山,持续推进全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印发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印发《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助推全市营造自律、诚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和《佛山市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试行)》,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代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市颐养院项目、佛科院新校区(北院)南区旧楼改造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守住房屋安全底线,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佛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佛山市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坚持分级排查、分类整治原则,严格落实“市负总责、区抓落实、镇(街道)为主体”的责任分工,针对全市重点区域、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建材打假行动,对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房屋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组织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五)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始终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持续深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征程上久久为功。一是健全执法制度保障。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制度,制定《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部分处罚事项)》《行政处罚免处罚事项清单》,执行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保存及管理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争议协调工作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保障“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全面使用“两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通过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及“两平台”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工作,逐步实现移动办案。截12月,全市住建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5宗,罚款1256余万元。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案件8宗(已办结6宗,正在办理2宗;罚款2.4万元),行政检查97宗(已办结91宗,正在办理6宗),审核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467条,形成行政执法闭环监督管理,把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通过季度案卷评查、系统案卷抽查、咨询、培训、制作文书填写范本、规范案卷填写要求、规范案卷归档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案卷办理质量,在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第一类执法部门”称号。四是做好其他执法工作。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有效执法证执法。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严格落实市政府指示,做好本系统区级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调整审核和指导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同时,持续运用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建立物业管理领域的行政调解制度,加大重复访、重点积案化解力度,强化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双预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启动“日清日结满意度件集中攻坚月”活动。截至12月,共办理行政诉讼11宗(10宗驳回、1宗正在办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办理各类渠道的信访案件320余件;处理“市长直通车”平台、局政务邮箱案件 3000余件。

(七)积极营造氛围浓厚的法治宣传环境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局八五普法规划、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法办公室,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使法治宣传与住建职能紧密结合,充分发掘住建特色,切实用好住建资源。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指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与南方日报、广东建设报、佛山日报、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等媒体的互动联络机制,通过局政务网站、“佛山住建”“佛山古村有约”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栏等载体,常态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疫情防控、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截12月,局政务网站发布信息15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新闻400余条,“佛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余条;共举行4期对话民生节目。着力政策施行前后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今年新制定的7份规范性文件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如部门规文《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图文并茂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开展宪法日、质量月、节能宣传月等节点普法宣传,结合禁毒挂点帮扶开展宪法与禁毒宣传,采用现场观摩会形式举办2022年“质量月”启动仪式暨第一批“红旗工地”授旗仪式,节能宣传月举办“共倡绿色发展、共建未来城市”高峰论坛。在佛山市第六届(2022)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档次,收获好评。为配合省厅完成履职评议工作,按照省厅要求承办全省企业法治文化大赛初复赛工作。通过古村落活化升级考评、佛山古村有约”继续培育“古村落活化 宜居式普法”佛山市“一部门一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品牌。佛山“住建先锋”党建普法品牌被列入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案例教学,再获全市创新成果奖。报送普法信息4条、“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个,组织2020—2022年度28名新任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两平台”等法制业务培训等。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推动全市住建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全市住建领域下放事权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全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曾阳春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运行。认真履行《2022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时,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时,专门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人述职报告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建立“政治学习日”制度,紧盯“关键少数”,立足领导干部带头学,抓好集中学习研讨,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章党规党纪等法治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各党支部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认真履职尽责,按照《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优化住建领域依法行政体系。稳步推进住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补齐住建突出领域政策短板,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施行动态管理。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内部执法制度,增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规范性,提升执法透明性,增加执法能动性,优化执法案卷评查,总结行政复议诉讼经验,进一步提高执法案件质量。

3.充分发挥住建法治宣传特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法治宣传与住建职能紧密结合,充分发掘住建特色,切实用好住建资源,着力政策施行前后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抓好节点法治宣传,抓好住建普法品牌培育,打造良好的住建领域法治环境。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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