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06 15:06 分享至:

2023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强党建、拼经济、惠民生、提质量、促改革、防风险、保安全各项工作,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引领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领导班子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出表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全面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

(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存在突出问题,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具体部署、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

(三)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制定“红橙黄牌”预警监督管理办法,切实纠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拖乱”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发展难题。开展暖企行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四)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成立区级物业行业党委,禅城、南海、顺德物业行业党委相继成立,三水、高明组建工作加紧推进。入选全国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重点城市,开展“共建美好家园 共享宜居佛山”线上评选、线下宣传推介活动。组织评选年度“红旗工地”23个,示范带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二、全力统筹推动“两大工程”启动实施

(一)“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落细落实。建立体制机制,统筹做好乡镇分类。典型带动圩镇建设,确定中心镇示范样板和美丽圩镇省级示范样板,遴选首批典型镇。结合落实“双百行动”,开展典型镇技术帮扶工作。推进农房建设试点,构建农房管控机制,开展农房质量安全和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创建省、市农房建设试点,邀请业内专家助力农房风貌提升行动。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精心打造结对帮扶示范项目,引导建筑业企业参与。

(二)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迅速启动。成立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领导小组,按照“组建队伍、摸清底数、谋划项目、制定制度”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摸查,科学制定2024年计划目标,积极谋划首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围绕“强统筹、搭架构、定政策、深调研、谋项目”五个方面,加快开展政策研究,积极推进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一)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从趋势看,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速低于珠三角其他城市;从价格看,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仍低于珠三角平均水平。

(二)多措并举促市场回暖。精准施策,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持续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想方设法稳房价、稳预期。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有力有效推进“保交楼”。组织多场“线上+线下”房博会,积极提振市场信心。

(三)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修订《关于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付行为。优化“智慧房产综合平台”业务模块,缩短业务办理路径,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暖心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全年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445套,完成率102.12%;发放租赁补贴23094户,完成率106.16%;筹集人才住房6151套,完成率102.52%,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工作,探索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业健康并行发展新模式,推进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

(三)人才安居服务与管理效能不断提升。联合印发《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着眼于建立健全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置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进一步丰富保障渠道和保障方式。加大人才住房筹集力度,超额完成全年筹集建设任务。

五、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一)建筑业总产值持续提升。全年建筑业产值1083.21亿元,同比增长9.9%大力培育龙头建筑企业,特级资质实现“零的突破”。

(二)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印发《首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定额子目》《佛山市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佛山市智能建造企业评价指引》。全市被评为国家、省、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17个,被评为市级智能建造龙头骨干企业11个。推广装配式建筑,印发《佛山市2023年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佛山市装配化装修评价指引(试行)》等文件,被评为省、市第一批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7个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718.12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33.6%

(三)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与建筑节能加快推广。印发实施《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90%;全市城镇竣工民用建筑面积为1998.12万㎡,其中绿色建筑1890.13万㎡,占比94.60%;绿色建材目录共发布40批产品,目录内企业共308家(其中佛山企业166家),目录产品共2135项(其中佛山产品1217项)。推进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研究分析与配套政策措施专项课题研究。我局获评“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称号。

(四)建筑行业监管持续加强。严厉打击未报先建、边报边建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曝光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联合各区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断强化对建筑行业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监管。持续加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优化诚信评价体系。

(五)探索建立“零欠薪”保障新机制。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全市统一的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与人社部门工人工资管理系统实现对接互通,实现线上发放工资和线上监管。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零欠薪”保障新机制,联合成立全省首个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

六、城市品质提升和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发力。全市累计开工城镇老旧小区227个,涉及居民约4.84万户。促进旧楼加装电梯、高标准“三线”改造、南海探索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三水关注适老化改造补齐民生短板、顺德探索“EPCO”模式等5项做法列入《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其中最后两项作为成功案例刊登在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印发《佛山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至2035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新公布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39处。全市三批历史建筑(共218处)已完成200处挂牌工作,挂牌率91%。第六批30个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第七批40个古村落均已启动“一村一品”策划编制工作。配合完成央视纪录片《文脉春秋(佛山篇)》拍摄工作,碧江村获评全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项目,我局获“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物业服务监管模式不断创新。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大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规范经营。引入第三方测评队伍对重点小区进行全方位测评,评选出“综优”“综良”等小区并予以诚信奖惩。探索物业管理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统建统服”模式,指导顺德区局开展试点工作并形成可推广经验做法,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建设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有关要求的通知》,探索解决小区充电桩难题“佛山路径”。

七、市政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加快完善

(一)城镇居民天然气管道普及率稳步提高。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三化”改革,实现建设标准化、运营规范化、服务统一化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和“六个统一”配送模式。加快推动全市LNG接收及储气调峰设施和供气管网建设,促进天然气主干管网“一张网”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推动南山LNG应急调峰站建设和完成150公里燃气管道建设。全市新增天然气管道用户17万户,管道天然气普及率64%,建设加氢站3座。

(二)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扎实推进。印发《佛山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全市新建地下综合管廊3.62公里。完善《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完成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初步普查工作和第一次隐患排查工作。

(三)入选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3年5月,我市通过参加“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竞争性评审,获得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四)推广应用城市体检工作成果。完成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形成1+5工作成果并推广应用,科学合理划定佛山市建成区范围。印发《佛山市2023年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开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城中村”五个维度的体检工作。

八、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新城建”示范应用支撑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持续完善CIM基础平台数据基础。在住房建设、综合态势、应急支撑、自然资源、消防等专题全方位支撑智慧城市大脑体系和佛山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全面推广佛山市智慧工地综合平台,初步实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流程监管。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深化。修订《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持续优化联合验收流程,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人防办联合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2.0版)》,实施“验收即备案”。

(三)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有序开展。研究制定试点项目配套政策和措施,构建各专业(类型)工程多层级造价指标清单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化平台,上线佛山市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系统,提升造价管理服务质量。做好造价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统筹推进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聚焦招标投标体制机制、集中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成本控制机制三大改革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形成改革文件。

(五)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稳步提升。推进《佛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佛山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各项立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出台系列文件,明确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九、切实加强住建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等系列文件,定期对各区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夯实自建房整改成果。提前完成上级布置的自建房排查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任务。

(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城市亮化工程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社区等活动,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三)持续完善房屋管理制度。推动《佛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修订完成《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佛山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推动《佛山市白蚁防治行业专家管理规定》《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佛山市危旧房屋整治工作指引》制定。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推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创新探索幕墙安全评估制度体系。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从严从实抓好。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印发《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动全市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符合要求的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安责险投保。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和检测机构的监管,常态化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工地隐患排查整治和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特殊时段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元旦、春节”、“两会”特别防护期安全防控。强化住宅建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和投诉处理工作。全市获得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12项,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5项,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71项,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28项。

(五)全力推进代建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全年市代建承担建设项目23个。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获BIM建模大师全国大赛一等奖、国内安全最高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即国家AAA工地)。市实验幼儿园项目、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扩建工程、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佛科院仙溪校区教职工公寓项目、市教师发展中心项目配套外电工程顺利交付使用。


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引领保障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自觉扎根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落实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用心服务群众。三是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持续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四强”党支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做好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监督、干部培训等方面工作,着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推动年轻干部担当作为。五是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实施“红橙黄牌”预警监督管理,锲而不舍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严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强化宣传统筹。

二、坚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推动“百千万工程”城建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推进乡镇分类建设出亮点,持续抓好典型镇培育,再选树一批建设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乡镇重点培育。持续推动农房建设试点见成效,指导完成“四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办法、绿色农房技术指引、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存量农房微改造设计导则、典型镇风貌品质提升设计导则等重点政策文件编制工作。持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二是系统化全域推进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全力做好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迎检工作。三是以“绣花功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镇老旧小区两年攻坚行动,构建佛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1+N”政策体系。持续推动完整社区建设,配合参与嵌入式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2024年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3个。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天然气管道建设,提高管道燃气供应覆盖率。统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统筹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平台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持续推动加氢站建设。五是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名城保护管理机制,出台《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六是做好2024年度城市体检工作,加强城市体检成果的运用。

三、坚持房住不炒,努力推动建立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

一是推动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有序开展。启动首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2024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000套。二是努力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人才安居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持续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完善公租房管理。2024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85万户。三是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四是持续完善住房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出台《佛山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五是协助审议修订《佛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六是强化监督,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企业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探索行业新发展模式。常态化开展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培优工作。深化推动“金融+建筑业”开展,切实降低佛山建筑业融资成本。扶持培育建筑业企业升规入统。二是持续推广“两绿一配一智造”2024年进入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内产品超过2500个,试点项目不少于150个;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95%,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35%;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3%;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占比达65%。三是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诚信优先、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激发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是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是持续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三化”改革。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CIM基础平台空间数据信息汇聚能力,推动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海绵城市监测管控系统建设。四是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六、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是狠抓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二是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责险,发挥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工地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持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系统的应用实施,实现全市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实时监管全覆盖。四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监管。五是重点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市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六是扎实做好维稳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劳资纠纷的预防化解,全面推进欠薪治理。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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