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2-29 09:26 分享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2018年佛山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佛法府办〔2018〕5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佛山”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时,专门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工作情况汇报。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以印发通知、组织专题讲座、党支部讨论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并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和法治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2.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我局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把宪法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学习。7月20日,以“学习理解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原则”为题,进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专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知识。三是举行2017-2018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通过以考带学让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四是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佛山市宪法专题学考暨第二届“法者荣耀”学法挑战赛”,让全体人员对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稳步推进各项立法工作。通过加强与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法制局等单位的沟通,严格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我局立法工作。由我局负责起草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作为地方政府规章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由我局负责起草的《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我市地方性法规已于10月通过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由我局负责起草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项目已纳入2018年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收集《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后再启动起草工作。市政府决定由我局牵头养犬管理工作,我局与市法制局密切联系,已启动养犬管理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另外,我局积极参与市法制局组织开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协助组织座谈会和开展问卷调查等工作,对《规定》的实施情况形成整体性评价,对下一步修改完善提出建议。

    2.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制定前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制定后及时政策解读等制度。截至12月10日,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共11份,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此外,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8年8月18日评估期届满的由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26份进行评估清理,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7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9份。经过清理评估,其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9份,修改的规范性文件7份,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0份。

    (四)严格履行政府职能

1.健全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实现权责清单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我局对照《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部门2016年版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佛机编办发〔2017〕7号),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管理标准,全面核对通用目录,并且补充完善权责清单事项信息。2018年我局梳理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共计权责清单通用目录841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处罚69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1项,其他87项。按照最新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权责清单的有效应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落实科学划分市、区、镇(街)管理职能工作,确认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共76项;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完成关于第二批电子表单上线的配置工作,确认相关事项表单共80项;梳理五区以及第二、第三批电子证照推广单位证照信息、申请业务证书等,确认开通目录及电子证照样本共18项;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佛山市市本级132项证明事项的通知》,我局按照程序取消相关证明共3项。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应用,规范审批行为,加强政府服务线上线下渠道整合和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综合评价常态化发展。下放事权,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高新区实施,为高新区改革发展提速。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我局制定《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我局梳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评估经审查,我局现行有效文件共计96份,其中地方政府规章2份,规范性文件69份,其他政策措施25份,均不存在排除竞争内容。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8年我局拟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共计3项,其中部门重大行政决策1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项。目前,《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在起草阶段,《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已报送市政府审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的实施意见》已出台。政策文件的制定均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通过网上公示、媒体参与、座谈会、专家评审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市民、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工作流程和行政执法配套文书。我局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和制度,切实为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18年出台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案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内部程序、重大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和配套执法文书。此外,我局为做好新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书,在参考适用《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的基础上,参照该范本补充制定了《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配套执法文书并印发至各区局、各科室执行。

2.制定和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局根据法定职责,依据审定公布的权责清单,在现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量化本部门本系统内市级专属以及市区共同行使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先后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建管〔2018〕37)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佛建管〔2018〕83号)对我局705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

3.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严格落实《佛山市为严格落实《佛山市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我局制定方案并执行到位:一是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着力推进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严格按照我市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五是有效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建立有效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及法律宣讲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4.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工作,并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截至12月10日,我局分别对各科室、各区局的行政执法案卷组织了6次评查工作,评查组采用“一卷一表”的形式,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执行,并按比例抽查案卷,每一宗案件分别作出评查意见,再与承办单位、承办人员逐一作反馈,各科室、各区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有效的整改。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全市住建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以我局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为例,被抽查的12宗案卷中优秀10宗、占比83.3%,良好2宗、占比16.7%,达到了局领导提出的“消灭不及格,优秀占比80%”的目标要求。此外,在省住建厅和市法制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过程中,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案卷质量均受到了省住建厅和市法制局的一致好评。

5.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根据市法制局要求,我局5月17日10月18日分别组织26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参考人员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试。根据省住建厅的安排,我局于9月19日在佛山开放大学组织佛山市住建管理系统共86人参加“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完成了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6.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截至11月30日,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受理1680件,办结1620件。按事项办理性质分类,直接受理、承办、审批、办结的即办事项738件,占比43.93%;非即办事项942件,占比56.07%。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率为100%,网上办理率为100%。完成窗口现场咨询934人次;电话咨询2053人次;资质证书变更结果打印738次;发件1620件。我局所有直接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核、批准、办结全过程接受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据监察系统记录,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任何超时延误案件,我局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实现0红黄牌,0投诉。

7.充分利用数字城管系统执法。截至11月30日,全市数字城管系统受理案件约190万宗,按期结案率97%,全市日均处置案件约6250宗。其中,受理公众投诉案件(包含12319电话服务热线、微信、随手拍)约10万宗,按期结案率达到97%。市中心受理案件约4.4万宗,按期结案率约99%。处理各类政务网络平台转来的案件1737宗,办结率100%。其中,佛山市政府12345平台716宗,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27宗,网络发言人平台455宗,局邮箱539宗。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共9宗(其中一审案件3宗,二审案件5宗,再审案件1宗),撤诉2宗,驳回原告起(上)诉5宗,其余2宗正在审理过程中。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3宗,其中,1宗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其余2宗正在审理过程中。我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每宗行政诉讼案件均有业务科和法制科工作人员参加诉讼庭审,力争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局积极与两级法院、省住建厅和市法制局沟通,针对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确保我局的行政行为经得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考验。

    2.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我局深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截至12月10日,共接待群众来访159件次、434人次,受理或转办群众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等各类渠道的信访案件194宗,受理或转办的案件已办结182宗,办结率93.8%。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落实法制宣传工作职责。我局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2018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基本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好普法工作。随后,我局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业务科室普法责任及内容。我局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法办密切联系,据统计,我局全年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共8条,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信息共10条,向市普法办“以案释法栏目”报送2个典型案例,超额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和普法工作信息报送任务。

2.抓好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示范点建设。根据《佛山市2018年下半年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重点工作方案》,10月16日下午,我局到祖庙街道塔坡社区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挂钩示范点交流活动。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塔坡社区居委会2018年“四级同创”示范点建设情况,塔坡社区着力推进共享社区建设,打造社区居民互助互惠平台,实现图书共享、公益微课堂、物品中转、儿童助托等四个功能,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提高居民法治意识。随后,我局向塔坡社区赠送了一批法治宣传书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和“同创宜居城乡·共建幸福家园”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宣传邮册等等。另外,我局根据塔坡社区在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如鸿业新天地业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讨,指定专人协助解决社区实际难题,努力共建和谐法治社区。

    3.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宣讲培训工作。围绕全市住建管理系统违法建设查处重点工作,结合新法施行的契机,我局3月21日下午举办全市住建管理系统《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宣贯会。该立法项目的起草人——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同志为全市住建管理系统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宣讲,为新法的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举办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讲座。为做好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我局于4月10日下午举办了“2018年全市住建管理系统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刘颖同志为市住建管理局中层以上干部、各区局业务骨干共计15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三是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为引导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我局于9月25日上午举办了《宪法知识专题讲座》,邀请了禅城区法制办主任王学堂同志为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造价服务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约140人进行了授课。该讲座围绕宪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三大功能,用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学习宪法的意义,强调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行政执法工作才经得起法律的考验。

4.举办全市住建管理系统户外宣传日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契机,于12月16日以“住建管理 有我有你 齐心共建 家园更美”为题开展“2018年全市住建管理系统户外宣传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互动、节目表演、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在全市五区设置会场进行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等住建管理法律法规,以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具体如下:

    (一)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强化。经过阶段性法治教育培训,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自身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成效不显著;二是思想意识的培养与塑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2003年实施简政放权以来,市级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主要履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的职责,缺少了一线执法经验,对一线执法工作体验不深,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无从下手,出现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标准不严、执法文书不规范等情况。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推进。鉴于我局尚未建立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执法记录数据未能在有效传送并汇总,无法纳入全面监管,信息共享与互通方面不尽完善,全面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难度较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不足,难以处理大量行政执法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质量。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稳步推进我局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顺利开展

我局的立法任务较重,一是继续做好立法调研、立法规划、立法宣传等工作,结合我局职责以及提出立法需求,报送立法项目建议;二是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落实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府的立法专家探讨交流三是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检验立法效果

    (二)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按照相关考评标准自查自评,落实责任,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准备台账资料;二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三是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做好“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培养法治理念

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培养,建立健全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干部学法制度和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等制度,通过自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以及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形式营造积极的学法氛围,丰富法律思维与知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践行群众路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做好局政务网站建设,设立民生重点关注栏目,及时解读民生政策,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户外广告、民生直通车等方式加大普法力度,开展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宣教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借助信息化数字平台,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微博、软件APP等便于群众参与的方式,让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政府管理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倾听民意民声,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信息化法治建设。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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