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5-09 14:27 分享至:

按照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和市普法办《2018年佛山市普法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大和十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的总目标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大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健全局内普法机构,在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及时按照领导分工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明确机构职责及相关人员分工并抓好落实普法任务,保障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迎检工作。届时将按照《佛山市“七五”普法考核评估标准》和《佛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总结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好本部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迎检工作。

3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公务员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以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保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型的法律培训和考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从而推进住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按照市普法办推行的“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工作,突出“小手牵大手”,开展形式各异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探索完善“住建管理宣教进社区”、“住建管理宣教进校园”、“住建管理宣教进企业”的法治宣传模式,进一步丰富“住建管理宣教进校园”的法治文化品牌内容,有效推动住建管理领域的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员工遵纪守法,确保住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5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推广特色宣传活动。围绕“12.4”法制宣传日、住建管理户外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新法施行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住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工作。做实“以案释法百千万”活动,积极推荐优秀案例,集中宣传力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建设、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力促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各项住建管理工作依法稳健开展。

6创造法治宣传媒体平台亮点推进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媒体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继续探索运用网络、“佛山住建管理”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楼宇公交视频等新媒体、新媒介开展普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继续加强局网站建设和简报的编写工作,完善版面,充实内容,增强宣传指导性;充分利用户外广告资源,策划一系列富有人文内涵、言简意赅、立意清新的公益广告,致力做好住建管理法治公益宣传,打造富有佛山住建特色的新媒体普法品牌

三、相关要求

1.加强普法保障工作。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局的议事日程,做好普法机构和经费保障,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并为普法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2.结合科室工作开展普法。为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各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住建管理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良性发展。

3.确保普法宣传效果。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引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还要主动与法制、宣传部门和媒体联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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