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理念 谋求新突破 引领住建管理事业新发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工作意见

信息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03-10 09:20 分享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以建设美丽佛山为引领,大力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大民生保障项目推进力度,继续打造特色宜居和品位城市,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总体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引领住建管理工作新发展。明确方向,着力“五个注重”:注重以改革创新激发动力,推动住建管理机制创新;注重城乡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向村镇延伸、特色古村落活化;注重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美丽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注重营造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注重住建管理成果全民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突出重点,抓好“十个全力推进”:一是全力推进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北院)建设,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二是全力推进“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实施,确保任务目标圆满实现;三是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有效调控和监管,确保两个市场健康运行和规范有序;四是全力推进住房保障项目建设,确保服务民生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五是全力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城镇燃气管理与油气管道保护,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六是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专题研究,确保研究成果引领住房产业新发展;七是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和城乡绿化美化,促进城市升级与景观提升;八是全力推进城管工作“四化”工程,促进城市管理上新水平;九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各项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十是全力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全局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有序、高效廉洁、作风优良。

主要预期指标:完成第二批城中村(旧社区)升级改造、特色古村落活化升级任务;完成2016年新增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和竣工、棚改和棚改货币化安置50%任务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九年大跨越”方案目标,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3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75%;实现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45平方米;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住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质量通病治理覆盖率90%以上;完成全市绿色建筑建设任务121万平方米;政风行风、依法行政、信访处置等各项考核达到优秀

2016年着重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继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按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各类城市棚户区改造1084套(城镇棚户区1000+国有工矿棚户区84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筹集2213套(购买213+新建2000套);基本建成2500套(长期租赁1000+新建1500套);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0户。创新保障房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并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争安置率达50%以上。督促各区重视公租房的后续管理,规范完善公租房租赁、使用、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争取实现部门数据共享,规范并简化被审核保障对象的手续;全面、及时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努力把管理系统平台以及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成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重要平台窗口。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渠道,探索开展商品房项目配建,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编制《佛山市住房保障“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购租并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二、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市场分化加剧,传统房地产发展方式亟需转型,新常态下的发展模式需有新思维。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住建部“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继续稳定住房消费。针对我市商业物业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特别是禅桂新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密集的特点,加速商业物业去化工作,保持市场健康发展。科学编制《佛山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住房发展目标。保障消费者权益,探索建立存量房资金监管体系,利用存量房网签全面推广契机,进一步规范中介管理。实现房地产市场及物业检查常态化,以检查为抓手促进行业监管。完成《佛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出台配套文件,推动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制度,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发展。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诚信管理系统两个平台,探索建立物业资质取消后新的管理模式,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和房屋安全使用,完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

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推进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已发出拆迁许可项目的监管,减少拆迁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各类信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积极与市流管办沟通和协商,抓紧完善商品房屋租赁委托手续,并根据住建部要求逐步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全面推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在禅城区的实施,继续优化系统,保证各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工作,在房屋登记等相关业务和信息化工作的衔接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编办的要求,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努力实现房屋交易与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四、强化建筑市场行为动态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适时调整建筑市场主体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及加扣分标准。严格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打击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做好建筑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研究推行企业资质电子化报审工作。规范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对未报先建、边报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模式,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要求逐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三个一”信息化监管目标。建立完善建筑企业欠薪快速反应处理机制,推进建筑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和《佛山市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建筑工程标后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做好《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意见》,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促进政策落地。

五、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按照市政府创建“质量强市”和市安委会实施安全生产“五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质量兴业、安全发展战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施工安全、材料进场、建筑扬尘四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建设全过程责任可追溯机制;开展“四项专项整治”: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混凝土搅拌站及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检查一手册、监管一张图、飞检一通报作为新常态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整合现有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等数据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深化一张图成果运用,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二个从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从严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从严处罚。开展“一项创建活动”:2016年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六、科学规划绿色建筑发展,构建佛山绿色建筑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制定我市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和组织实施,完善各项制度和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发展,完成2016年度省下达的绿色建筑建设任务,支持佛山新城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做好绿色建筑一星评价标识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启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研究,推动建筑业绿色生产,优化升级。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应用监督管理,做好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发布管理,推广绿色建筑节能产品。开展全市建设领域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重点督查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开展2015年度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信息化管理,做好“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维护。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继续认真执行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违规违强问题网上公示管理制度。加强新技术推广交流,做好2016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组织申报工作。

七、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城乡保洁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将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确保201771日前试运行。加快推进禅城、南海、顺德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考核督办,通过源头分流,控制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通过源头分类,继续巩固、扩大“55”试点范围和数量,为试点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和配置回收网点;通过压缩水分、人工分拣、机械分选等多种途径实现生活垃圾减量,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联合教育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讲座活动,尝试在小区推广“资源回收日”活动,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全面加强农村保洁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2016年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3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75%。印发《高明苗村填埋场安全营运管理办法》,推进渗滤液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建立联动督办机制加强对填埋场的监督管理。实现环卫系统信息化管理,为垃圾减量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切实做好道路清扫、洒水、冲洗工作,确保降尘效果。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探索制定《佛山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建立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充分发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监管。理顺市政燃气管网中公用管道的监督管理,加大推进老旧小区气化力度,提高管道天然气居民气化率。

落实《佛山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3个,包括岭南大道南延线综合管廊、汾江路南延线综合管廊、禅城区奇槎片区综合管廊,建设总长度6.78公里。会同市国土规划局拟定《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八、开展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围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开展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工程,统筹指导各区做好2016年公园绿地等绿化项目,加快推进规划绿地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公园、社区体育公园、老城区和中心城区“补绿添花”、道路和建筑物立体绿化等项目建设,塑造佛山特色绿化景观。开展开花植物应用专题研究,营造“美化、香化”花色主题景观。会同规划、绿委等部门展开公园会所整治检查、绿线管理检查等,落实绿线管控。根据《佛山市绿道规划建设评估及优化研究》开展绿道升级工作,贯通既有规划绿道,丰富绿道综合功能。严格按照《广东省绿化条例》、《佛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开展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建立园林诚信管理体系。编制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技术指引,保障古树名木持续健康发展。

    九、推进特色古村落宜居示范与活化升级,助力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建设

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城镇化质量提高”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目标要求,对全市32个镇街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佛山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开创我市村镇建设新局面。按照“筑巢、引凤、谋发展”三步走的古村落活化升级思路,落实市领导“差异化活化古村落、大格局活化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古村落”部署,持续跟进首批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扎实推进第二批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印发《佛山市第二批特色古村落一村一品活化升级策划指引》和《佛山传统建筑修建技术指引》,建立现场督查常态机制和检查通报古村落制度,广泛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积极组织全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复评、公布及推荐上报工作,做好省宜居范例奖的现场复评工作;组织申报省宜居社区、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启动使用创宜工作平台,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村居进行查漏补缺,加强创宜指导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四化”工程和考评扩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结合我市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四化”工程(运行市场化、管理网格化、作业精细化、考核标准化)。坚持从严考评、以考促管,按照《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第四次修订)》要求,从201611日起,将城市管理市级考评范围扩至全市所有32个镇(街道)约600平方公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镇街纵深延伸。继续推动长效机制的形成,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平行部门和市、区、镇(街)、村(居)的关系,并通过优化考评机制,强化考评作用,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推动各受考评对象不断优化网格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作业、市场化运作等机制,为实现城市管理再提升打下基础。按照市百村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科学谋划2016年城中村和旧居民社区升级改造工作,以考促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向城市纵深及村居延伸。推进公众城管建设,营造加强城市管理良好氛围。促进市政维护、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户外广告管理等工作,推进中心城区道路“五位一体”改造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洁度、美观度。

加强全市数字城管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继续推进环卫作业车、生活垃圾运输车以及渣土运输车等车辆的车载数字化管理。宣传推广“佛山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和城管随手拍APP,发挥“互联网+城管”模式在受理和解决城管诉求方面的作用。理顺数字城管业务规范,狠抓数字城管案件质量,完善数字城管立结案标准和考评标准,全面促进案件提质增效。

开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起草以及《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和《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的调研工作,配合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权责统一原则,理顺市、区、镇(街)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权责关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常态化,针对城市“八乱”黑点、难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严控态势,严厉查处违法图斑及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骨干人员开展执法业务交流培训,增强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率。

十一、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加强立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市有关部署,依法依规、广纳意见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认真做好《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拟定《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暂定名)》、《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暂定名)》、《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暂定名)》以及《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暂定名)》的草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核发,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建设,深化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六五”普法教育,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履职情况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有效构建“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时监控权力运行。构建住建管理系统内部监察网络,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纪检监察全覆盖。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继续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各项“不严不实”问题整改。继续深入开展“倡导为官有为”、“整治为官不为”专项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认真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到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不断完善局机关党委和下设党支部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局机关党委党务工作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好“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切实做好机关推荐考核科级干部工作,工青妇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佛山市批政务服务体系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和业务手册编制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顺应大数据时代新要求,配合完成“一门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建设,提升“一门式”政务服务成效,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阳光化、数据化、人性化。提高网上办事深度指标,做好省三库一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分厅数据对接工作,解决企业资质申请重复申报问题。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做好商事活动后续监管,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加强督查和信访工作。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力度,包括对考核指标(保障房建设、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政府重要工作、城管行政执法重点等事项。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常态性公开。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处理好群众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意见满意。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服务当前住建管理工作重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古村落活化、加强城市管理、推进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展开宣传要创新宣传手段,紧扣互联网思维,把握新媒体方向,借力微信、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立体宣传平台和热门栏目,充分报道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业发展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继续发挥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重要作用。继续加强与局属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沟通交流,在房地产市场信息动态收集和市场预警预报、建筑市场、施工质量安全和工程造价等方面发挥其专业力量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管理。要抓紧推进政府代建工程项目,特别是佛科院北院新校区工程、佛山市粮食储备库项目等重点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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