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利通过广东省节水型城市专家评审
2019年11月18、19日,省节水型城市评审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华宏敏副巡视员带队,到我市开展现场检查和评审工作。
18日,省评审组分为3组,分别对我市纳入本次创建范围的禅城、南海、顺德区6类共18个现场点逐一进行了检查。晚上,评审组专家认真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和评审,一致认定佛山市已通过省节水型城市评审。
19日下午召开了佛山市广东省节水型城市验收评审会,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卓云峰副处长主持,会上播放了佛山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片,我市汇报了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关工作情况,评审组专家对佛山节水创建工作及成果进行了点评。随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华宏敏副巡视员作了讲话,他指出:经评审组专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综合评审后,初步判定佛山市通过了省节水型城市评审,待省住建厅、发改委最终审定后再正式发文命名佛山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希望佛山市在巩固自身节水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省节水型城市的典范。最后,市政府黄飞飞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表态发言,他提出: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论述,并按照省的总体部署,以我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评审作为新的工作起点,将节水工作做得更扎实,为全省节水型城市建设作出佛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