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班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3 10:18 分享至:

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的宣贯工作,掌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内容,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工作,提高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减少诉讼复议风险,市住建局于2021年8月5日下午在局西二楼会议室举办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班,市住建局近80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会上,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许应超作动员讲话,强调一是要充分利用本次培训的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宣贯工作,不断深化我市住建领域的法治建设,逐步提高我市住建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加强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适用省司法厅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工作。

该培训班有幸邀请了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宣讲《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理解和适用》。在培训班上,周律师先后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背景及目的、修订的内容以及在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具体事项进行了精彩的宣讲。通过执法案例、新旧法对照等方式,给执法人员讲解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追诉期限、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简易处罚、听证的标准等调整内容。

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市住建局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市住建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开展好行政处罚工作,以使执法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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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市住建局许应超四级调研员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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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正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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