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132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9-20 15:15 分享至:

李先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物业管理监管、强化业主自治能力的建议》(第20190132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建议。我局认真学习了本建议,经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为保持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平稳发展,我局从2015年起着手重新构建了一个多方监管、市场引导、业主决策、环环相扣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积极推进《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创新物业企业诚信考评理念,强化诚信管理手段。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文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四是上线“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决策功能,确保小区公共事务表决能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体现业主真实意愿,减少矛盾纠纷。五是出台前期及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将诚信等级作为选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最重要的评标标准,使诚信考核的结果得以应用,加强了市场引导六是建立物业管理检查制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使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七是出台《关于规范和指导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决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业主共同决策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我局重新构建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和您提出的建议有相通之处,现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建议的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目前,《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通过一审,计划今年6月份二审,8月份三审,有望年内出台。该条例放宽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门槛,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同时,对续聘、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新旧物业交接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表述,有助于减少矛盾纠纷。

二、关于实现物业管理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的建议:2017年10月我局上线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的表决功能。该平台已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通过不动产信息库、运营商手机实名制认证两方面准确、快速判断业主身份,确保了小区公共事务表决能公开公平公正。后期我局将不断提升完善“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并开发丰富其他功能。

三、关于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局于2015年底修订并发布了《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建立了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物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该办法将行业协会、居委会、业主引入了诚信管理体系,实现了多方监督的局面;通过设置自律得分的方式,促使企业主动加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提供条件;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使企业更加重视诚信等级。另外,我局出台了前期及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将诚信等级作为选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最重要的评标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一年内被有关管理部门诚信扣分累计超过10分,将丧失参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选聘、业主大会物业管理邀请招标、协议选聘的资格,从而使诚信结果得以应用,使诚信不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很难开拓新的市场。

四、关于建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议:2012年,市司法局联合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佛司〔2012〕26号),建立了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能便捷有效的协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邻里纠纷等,对构建和谐小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关于把物业管理纳入综合治理范围的建议:《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进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区民政局正大力推进建立村(居)议事监事会、村(组)议事会、社区参理事会等民主议事决策机构,广泛吸纳含业委会在内的相关社区协商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协商议事,推动社区和谐共建。

六、关于将成立业委会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建议:我局一直积极鼓励小区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规范和指导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决策有关工作的规定》,对业主共同决策的流程进行了规范,上线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了传统召开业主大会“召开难、通知难、确认难、投票难、核实难”的五难问题,有利于业主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保证投票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另外,我市物业管理立法正在研究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进行共同决策等职责,从而弥补业主委员会缺位的问题,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综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我管理的范畴,需要业主广泛参与表决,决定权在全体业主,不宜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七、关于在新建小区推广建设智慧小区的建议:在智慧社区方面,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禅城、顺德区创新开发了村居“一门通”、手机“村务通”“和谐共享社区APP”,实现了线上村(居)务公开和政社互动的有效整合,使社区信息化服务全地域、全时域覆盖;禅城区“和谐共享社区”项目,在党建引领下,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住宅小区搭建点对点的“线上”、“线下”共享平台,增进居民之间的互信互助,形成社区良性共享生态链,该项目荣获“2018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案例”之一。住宅小区作为社区的一份子,我局一直都鼓励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管理小区,为业主提供便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志荣,82245801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