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143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5-21 16:04 分享至:

刘春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佛山市乡村能源结构的建议》(第2021014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燃气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认真学习了本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在乡村中的普及与推广管道天然气的积极影响

天然气作为绿色、环保、清洁的新型能源,将其推广至乡村的自建房、村居宅基地、农民公寓等使用,不仅优化乡村的燃气使用结构,更是佛山市高质量发展的另一体现。我局认为在乡村中普及与推广管道天然气,对改善佛山市乡村能源结构是有利的。

二、目前,管道天然气进农村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一)统筹规划问题。农村社区居民主要以自建房为主,每家每户的气源点不同,在天然气管网规划时根据每住户的燃气需求进行统筹规划设计。

(二)居民用气成本问题。农村社区居民是否使用管道天然气关键在于管道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之间的价格差距及管道天然气的安装建设成本,是否被广大农村社区居民接受。若管道天然气使用成本高于液化石油气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规定,即使成功在农村社区范围敷设天然气管道,但农村社区居民仍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权利。

(三)建设过程安全生产问题。由于农村社区内会出现房屋拆建、乱开挖建设、报建手续不完备的情况,导致难以进行实时监管和把握等管理;同时,铺设燃气管网路由占用人行道,造成群众出行不便问题。因此,仓促普及与推广管道天然气敷设至村居居民用户,将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在乡村中普及与推广管道天然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我局积极推进《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佛山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5)》和《佛山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规划(2020-2035)》的出台,统筹各区对乡村天然气管道敷设进行规划,深入调查研究乡村天然气通气需求,全面指导我市乡村天然气管道推广工作。

(二)以点带面,积极探索乡村天然气供应模式,形成示范效应。按照“因地制宜、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对是否具备接入天然气条件的村居进行分类。同时,对未有天然气管道通达的村居,督促燃气企业应提前做好敷设计划,为管道天然气进入乡村提供先行条件。优先选取建有“农民公寓”的村居作为试点,开展“送气下乡”工程示范工作。以“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通过示范效应向其它村居延伸,逐步在各村居全面铺开并使用管道天然气。

(三)实施财政补贴,降低居民用气成本问题。针对乡村燃气管道设施的工程投资项目,我局拟提请市政府研究考虑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天然气使用推广工作。在天然气知识普及方面,联合燃气企业和村居,开展进村居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建议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对乡村用气价格给予优惠,争取价格优势,提高广大群众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吸引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21       

  联系人及电话:杨立志,8230098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禅城区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三水区人民政府,高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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