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佛山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20034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2 分享至:

林海荣,刘王生,陈光,杨晓明,应如军,何冠东,卢健胜,何伟棠,林在进,杨嘉洁,王晓娟,毛荣军,尹鹏强,彭建波,陈晓标,高展辉,胡诗敏,邝永光,曾崧,姚风华,潘育红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城市屋顶绿化 推进佛山绿色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第20220034号)的提案收悉,提案选题精准,对策建议有效可行,对推动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非常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经征询和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市有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们的建议,城市屋顶绿化具有提高城市绿化覆盖、创造空中景观、吸附尘埃减少噪音、改善环境质量、缓解雨水屋面溢流、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发挥生态功效等多个优点。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大力推广屋顶绿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加强屋顶绿化施工图审查力度

各级住建部门要求各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等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进行审查,保证屋顶绿化的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二、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全面覆盖

(一)屋顶绿化是绿色建筑的重要技术措施

自《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简称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简称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简称规范)施行以来,佛山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落实工作,在绿色建筑方面实现了法规和规范双抓手,而屋顶绿化是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等的一项主要技术应用。条例明确了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标准、规范明确了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及措施。其中,标准中8.2.9明确屋顶绿化投影面积达75%屋顶面积,可得4分;规范多次提及屋顶绿化,包括:5.1建筑设计阶段绿色设计还应统筹协调屋顶绿化;5.3.10建筑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等节能隔热措施等。由此可见,当前屋顶绿化是节能、绿色建筑的重要技术措施。

(二)佛山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1.总体情况。目前,全市所有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均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满足建筑节能率50%以上。佛山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工作部署,自2012年起启动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的政策文件、评价标准、工作机制及本土实际,适时制定、调整本地政策措施,科学有序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历年累计完成绿色建筑9916万㎡。其中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为887.27万㎡,其中绿色建筑847.4万㎡,占比为95.51%。超额完成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80%的要求。

2.制定政策及配套文件。

2020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全面推行,标志着绿色建筑的监管重点阶段从设计转向验收及运行。2021年,《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为此,2022年3月1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等十三部门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明确绿色建筑2022-2025年工作目标及具体落实举措,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划定新建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执行要求。并划定了不低于一、二、三星级标准进行建设的范围。此外,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以及激励措施,有助于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此外,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3]20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建管[2014]155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建管[2016]405号)、《佛山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指导我市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用表的规范,从而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

3.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已开展编制《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通过专项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等,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确定各类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指标和布局要求。将在专项规划中对屋顶绿化也作进一步规划。

三、屋顶绿化为海绵城市助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为聚焦城市雨水管理,推进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我市海绵办在建筑小区等项目中要求落实屋顶绿化建设。屋顶绿化对海绵城市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其滞蓄功能能够有效截留雨水,缓解了城市的内涝情况。有条件的区域在绿色屋顶径流后雨水直接用于冲洗卫生间、喷洒路面、灌溉绿地或输送至渗蓄利用设施进行下渗。

四、落实财政支持资金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市住建局、财政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全面落实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要求,全市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2021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市住建局“绿它建材推广试点城市专项经费”等专项经费120万元。2022年,安排“城乡建设工作经费”500万元,有效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提高城市绿化覆盖,逐步推进生态屋顶和绿色节能建筑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

(一)因地制宜,推动屋顶绿化试点项目。

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绿色发展、双碳目标的工作指示,结合广东省正开展的承灾体普查及相关工作,下一步佛山将以承灾体普查情况,通过数字化手段摸查确定佛山现有屋顶面积等相关数据,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搭建系统,推动屋顶工程发展,开展屋顶绿化、屋顶光伏规划发展等相关工作。结合佛山实际,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优先选择占地面积较广的新建建筑开展屋顶绿化试点工作,研究和探索适宜本地实际的屋顶绿化实施技术,提前规划、提前布局,通过科学评价实施前后的效果,用数据说话,征集试点项目,打造试点亮点项目,逐步推动以试点作示范,引导房屋产权人开展屋顶绿化改造,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铺开打下基础。

(二)部门联合,全面推动屋顶绿化建设。

联合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从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执法监督和扶持鼓励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技术力量起草制定关于屋顶绿化建设的相关指导文件,有计划地进行屋顶绿化建设,逐步推行生态屋顶和节能建筑发展,形成屋顶绿化与建筑物同步的规划理念。楼宇屋顶一般为消防避难所,不能堆积盆罐等杂物,否则将影响正常的避难功能、救援工作。楼宇屋顶属于小区共有部位,如需绿化,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由全体业主可进行表决,经法定比例的业主通过后方可改变其原有用途。

下一步将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开展过程中强化对屋顶绿化的重视,引导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优先应用屋顶绿化。逐步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动既有建筑屋顶绿色化改造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充分发挥物业公司作为屋顶绿化日常维护管理主体的作用,更好地巩固居住小区、生活小区和单位屋顶绿化的效果。

(三)市区联动,多渠道筹措屋顶绿化建设资金。

屋顶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建议市级财政指导,由各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制定养护补贴、优惠政策和屋顶绿化的绿地率折算办法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使用屋顶绿化新技术,为园林新技术的应用谋求更宽的渠道,并定期开展等评选活动。今后,我市财政部门将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屋顶绿化工作,积极推进佛山绿色城镇化建设。

(四)市场主导,发挥绿化行业的引导带动作用。

除了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引导外,将鼓励市场充分发挥绿化行业的引导带动作用,整合屋顶绿化科研、生产、施工方面的力量,逐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产业发展格局,鼓励各方积极开展各类屋顶绿化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以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形式组织“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

(五)强化宣传,借助屋顶绿色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结合相关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宣贯、展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带动社会绿色发展氛围。屋顶绿化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城市绿化,减少噪声和有害气体,营造和改善居住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屋顶绿化配置多样化水平,有助于不断更新和完善海绵城市技术,营造一个和谐、绿色的城市生态环境。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9      

 

联系人及电话:蔡绮婷  0757-8228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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