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20092号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5 16:12 分享至:

市发展改革局:

我们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关于推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总体规划的建议》(第20220092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我们赞同林冬娜、梁伟添、张金凤三位代表的意见。在目前“双碳”背景下,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实现佛山“能耗双控”的有效抓手和必要手段。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工商业发展具有基础优势,针对发展工商业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储能有较好的资源。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创建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带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一定成绩。于2011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佛建管〔2011〕87号),但是由于市级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对项目补贴标准偏低、补贴金额不大,企业不愿意大量增加节能投入,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积极性不高。为集中市级财政资金优势,重点扶持规模大、示范效应好的的项目,充分调动企业对创建建筑节能示范的热情和积极性,结合当年示范项目申报实际情况,我局于2012年对该办法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在不突破当年度市级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提高单个示范项目补贴额度。”并于2011年至2015年每年均评选出一批示范项目,引导我市建筑节能向高质量发展。其后,由于申报积极性较低,于2016年起停止了该项工作。

2013年,佛山市科技馆与青少宫省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广东万和杨和基地新能源集成热水工程示范项目以及省属项目佛山三水中科环能科技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工程等三个项目获得省级节能补助资金共232万元。2017年,佛山市高明安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分布式光储一体化电站项目、佛山市毅丰电器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获2017年度省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称号,并获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建筑节能)补贴共200万元。上述示范项目已分别于2014年、2015年及2018年完成验收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近期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明确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后评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南。目前正在编制的《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将基于佛山市现状条件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在用地等规划层面针对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参考建造运行技术等。促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应用与建筑相协调。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15       

 

联系人及电话:蔡绮婷,822844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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