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040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6-22 14:44 分享至:

尊敬的李思凤、黄维、邹庆永、郭晓玲、刘效仿、吴文新、白维、米晋湘、徐继超、聂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农民工申领公租房政策的建议》(第20170040号)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你们提出的推行农民工申领公租房政策的建议,是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对于你们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行农民工申领公租房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政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最终体现,其中关键是如何给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措施。近几年来,为了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我市出台了《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多渠道逐步解决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关于推行共有产权房方面,目前在广东省内只对深圳等个别城市作为试点在推行,我市还在研究探索阶段,共有产权房在后续管理及权利义务的确定等方面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若处理不当将引发纠纷不断,故我市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推行。

对于你们提出给农民工房子租住建议,我们将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住房保障相关文件精神,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落实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完善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我局拟于今年下半年对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化农民工住房保障相关内容,通过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降低申请门槛,切实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大对各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通过督查督办的有效机制,督促各区把住房保障相关资料录入我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地将信息在市、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把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将解决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列入各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农民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以上是本建议办理的有关情况,再次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619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