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72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02 09:34 分享至:

杨永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网建设管理的建议》(第20160072号)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对城市管网建设的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感谢您对城市管网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为此,我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监督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先行,强化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包括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国土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编制了《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佛山市供水专项规划修编》、《佛山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佛山近期电网建设规划(2011-2020)》、《佛山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纲要修编(2016—2020年)》、《佛山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规划修编(2016—2020年)》等专项规划。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严格落实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成果;在规划管理过程中,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落实各类市政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各市政管线工程规划基础上,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实现了各类市政管线“一张图”的平面和空间管理;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和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工作。

二、科学统筹,提高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水平。

(一)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

目前,地下管线大部分依附于城市道路进行敷设。为科学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佛山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试行)(佛府办〔2013〕15号),指导各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编制年度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经所在地区政府审批后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同时,要求各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建设的设计审查,将管线综合设计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在道路上留出管线通道。遇到涉及管线单位较多的工程,需召开管线协调会,做好管线的迁改和落实管线单位进场的时序、线位等问题。另外,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若未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各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不得接受管线单位提出的挖掘道路申请。为加强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佛山市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工作制度》、《佛山市城市道路巡查制度》、《佛山市城市道路路政档案管理制度》、《佛山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报备制度》等一系列关于道路施工管理的制度,完善了对占道施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城市地下管线的施工安全。

(二)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以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运转效率。

1.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现状。2015年底我市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长度约15.29公里,包括佛山新城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海区狮山博爱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2个项目。佛山新城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于2004年进行统一规划设计,2005年开工建设,2006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长度9.73公里,总投资2.15亿元。目前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为通讯、有线电视、电力、给水和直饮水管线。管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由佛山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南海区狮山博爱湖片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于2013年开始进行规划和方案研究,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已建成5.56公里。该管廊目前尚未验收投入使用,相关管线也未入廊。计划纳入管廊的有给水、电力、通讯和消防管线。2016年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共4项,计划建设总长度13.23公里,计划投资额合共37.14亿元(道路工程与综合管廊同步建设,包含道路工程投资额)。其中在建项目2项,包括岭南大道(富华路至三乐路段)工程、裕和路与规划北滘环镇北路连接线道路工程。准备建设(目前处于前期阶段)项目2项,包括佛山西站一期路网、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工程。

2.加强组织保障。2016年5月市政府成立“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建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线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管理局,强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的协调监督。

3.研究出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文件。为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指导全市工作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于4月底上报市政府审批。该工作意见对我市2016年至2020年综合管廊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建设区域和入廊管线、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近期工作安排等进行明确。

4.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市级综合管廊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区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和责任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对区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另一方面,《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工作意见》印发实施后,抓好工作意见的执行落实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提出的建设任务要求,以及各区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开展检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选择若干建设管理较好、成效比较明显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作为试点示范,总结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参观、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建设经验的学习交流,以点带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在全市逐步铺开。

    (三)推进城市地下通信管网共建共享。

城市地下通信管网是城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是实现“宽带中国”战略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动通信管道共建共享。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号)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佛山市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佛山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通信管线规划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将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以及住宅建筑的必要配套设施,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积极配合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及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探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模式。

2.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为推动地下通信管线共建共享有序发展,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电信运营企业召开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宽带网络建设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近两年,协调解决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共57个。此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还联合市住建管理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等部门开展了多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培训工作,明确我市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及相关验收、备案手续。

3.增强管理力度。根据《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佛府办函〔2015〕86号),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重点内容、重要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另外,按照《佛山市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佛山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和《佛山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督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的相关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通信管线共建共享、有序发展。

(四)加强排水管网建设管理。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各区、镇(街)基本形成了独立的排水系统。水务部门一方面对排水管网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打造即时畅通的城市排水设施,要求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管网现状如管网的管径、长度、完好程度等的调查了解,通过掌握相关情况,有针对性改造、建设、完善排水设施,确保即时畅通,避免或减少因极端天气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另一方面以规划引领逐步建设完善的城市排水体系,根据《佛山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逐步将城市排水标准提高至三到五年一遇,并要求各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在今后道路、城片区域改造建设中,同步建设实施排水工程,制订实施计划,逐步改造完善排水实施,达到或超过规划标准要求。另外,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排水的安全管理,市水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就协同管理好我市市政排水管网的建设和验收进行了分析研究,决定统一全市《城市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并报市审改办统一纳入全市联合验收办事指南汇编。目前,我市已重新修订了《城市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并纳入到佛山市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系统。

三、建章立制,规范城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

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我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局起草的《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次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们进行了反复的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送审稿)》,拟提请市政府审核。该《管理办法》一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沟)资料查询、规划报批、竣工测量、数据入库及更新、规划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竣工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城市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沟)的规划、建设施工、档案信息管理、运营维护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完善动态更新管理机制,为开展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沟)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求强化巡护制度和安全监测。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要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巡护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定期维护,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各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定期对管线进行安全检测,对于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的老旧管线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地下管线,应组织制定改造计划,在制度上确保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四、整合数据,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平台。

    2015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修订稿)》和《佛山市地下管线计算机成果数据标准(修订稿)》,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统一地下管线数据标准,填补我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规程、标准方面的空白。根据《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佛府办函〔2015〕86号),按照《佛山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修订稿)》、《佛山市地下管线计算机成果数据标准(修订稿)》,我市分三期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计划2016年底基本完成普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下阶段将对分期提交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进行整合建库,形成全市统一的、权威的地下管线数据库。

在建立管线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空间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等先进技术,计划启动建立佛山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等多种功能。同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今后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等提供客观依据。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最大限度开放和应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84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