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60105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1-22 09:54 分享至:

陈小霞委员:

您提出的佛山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完善我市精装修成品房监管机制的建设》(第20160105号)的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与多方部门讨论、协调后,提出反馈意见如下:

一、关于完善精装房的适用合同范本问题。

(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要求,我市目前正在推广和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的合同范本,我市并无自行制定合同范本,不能强行改变合同格式内容。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反馈相关建议。

(二)合同的监管,以及开发商对外宣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等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若购房者对房地产的投诉举报都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会根据部门职责,将消费者的投诉分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关于工程施工监管和监管机制问题。

提案中提到“多地多个精装成品房楼盘曝出质量问题引起巨大反响”“问题集中在墙纸发霉、水管漏水、电线裸露、外墙漏水、地板砖接缝粗糙、设计缺乏人性化”、“根本原因是缺乏强制的精装修成品房验收规范,对装修质量、验收主体、程序及标准等问题过程中出现监管空白”、“工程管理细化不足,装修监管缺乏”等主要内容,以及办法中的第一点工程建设更换装修材料处理流程,第二点关于隐蔽工程的监管方法和第三点关于竣工备案、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三点建议处理办法,建议很好,因为这属于工程质量管理范畴,因此我局将安排由设计科技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等科室跟进,严格对施工、装修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和要求,规范装修工程的设计、报监和报建行为。加强设计和施工监管,提升装修水平。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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