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60091号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09-28 18:28 分享至:

 

陈霖峰、吴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我市建筑设计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160091号)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建筑设计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建筑设计市场管理方面

(一)市住建管理局非常重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

1.指导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每两年一度的佛山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参加全省、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

2.积极宣传发动设计单位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申报建筑设计相关奖项。鼓励勘察设计企业通过评优,重视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多出设计精品。

3.通过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会、优秀设计项目现场参观交流等形式,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的交流学习,促进相互提高。

(二)市住建管理局非常重视建筑工程设计收费管理

指导市勘察设计协会出台勘察设计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收费自律管理,对减少和避免勘察设计收费恶性竞争起到一定作用。

二、建筑设计招标投标方面

(一)继续认真做好建筑设计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市发改局一直以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市级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备案。2012年,市发改局与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经贸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指导意见(试行)》(佛发改招〔20124号),明确规定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发改局在招标文件备案过程中,也以该文件为指导,要求招标人不得提高招标项目投标准入门槛,吸引更多投标企业参与竞争;从实施情况看,总体效果良好。接下来,市发改局将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市的相关管理文件,认真做好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备案,严禁投标人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保证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继续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我市自20157月起开始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公开、投标文件公开、评标过程公开、评标结果公开、中标结果公开等五个方面。以上五公开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的重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一方面破除了社会公众对招投标活动感觉神秘的疑虑,另一方面也让评标专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使评标专家保证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施行,使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受到更多的关注和监督,也促进了我市招标投标市场进一步规范,市发改局将继续贯彻实施

(三)积极修改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文件

2011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指导意见》、《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价法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管理文件,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管理作用。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我市招投标管理的实际,我市正在逐步对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管理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市发改局已经委托佛山市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协会对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已经完成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征求意见,拟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最新要求,对我市现行的评标办法进行废止或者修改,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的评标方式,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此外,《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工作安排》(粤建办函〔20162126号)第三大点第十点加强建筑设计管理,2934条对提案的建议都有体现。政府各职能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的建筑设计水平。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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