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项目询价邀请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16:19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拟对《佛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佛山市地处广东省中部、珠三角腹地,佛山市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近年来,佛山房地产市场在“广佛都市圈”、“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众多政策红利推动下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佛山市处于城市产业升级转型期,房地产市场形势日趋复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中办发〔2019〕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20〕166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粤建办〔2020〕50号)》的要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尽快开展“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成果

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十三五”住房发展评估、“十四五”住房发展形势分析、住房发展目标测算、住房发展空间布局、住房发展主要任务、住房建设年度时序安排、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

项目成果:包含《佛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文本)》、《佛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说明书)》、《佛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图集)》等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项目要求

项目编制需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为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基础调研,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住房发展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完成时间

(一)初步成果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提交我局审查。

(二)中期成果阶段: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中期成果,并征求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区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最终成果阶段:2021年5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定)。

    五、项目预算金额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安排,本项目报价限定不超过90万元(包含90万元)。

    六、规划编制团队技术力量要求

报价单位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承接过地级市及以上住房规划项目、住房相关研究项目的单位将优先考虑。

   七、报价要求

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和实力的机构于2020年717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报价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盖公章、密封)统一以邮寄方式递交我局。

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介绍、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项目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

(四)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工作方案建议书。

 

                采购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联系人:黎健莹

         联系电话:0757-82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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