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项目询价邀请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20 10:47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拟对《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项目编制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佛山作为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努力开展各种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其下一步的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编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先行顶层设计作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佛山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正处于城市产业升级转型期,房地产市场形势日趋多变复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中办发〔2019〕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20〕166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粤建办〔2020〕50号)》的要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加快编制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成果

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佛山市2017-2020年住房租赁市场评估,明确2021-2025年期间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构建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项目成果:《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文本)》、《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说明书)》、《佛山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图集)》等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项目要求

项目编制须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为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基础调研,以事实调研和基础数据信息为基础,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完成时间

 工作主要包含四个阶段,需时6个月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信息收集和现状调研。第二阶段编制提交初步成果。第三阶段阶段根据委托方等意见完善成果送审稿,召开专家评审会。第四阶段根据专家评审等意见修改形成最终成果,报市政府审批(定)。

  五、项目预算金额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安排,本项目报价限定不超过80万元(包含80万元)。

  六、规划编制团队技术力量要求

报价单位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承接过地级市及以上住房租赁发展规划项目、住房规划相关研究项目的单位将优先考虑。

  七、报价要求

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和实力的机构于2020年827日(星期四)24:00时前将书面报价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盖公章、密封、一式五份)统一以邮寄封装方式递交佛山市住建局。

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项目报价预算明细表(包括调研费用、团队人员劳务报酬计费计划表、会议项目及费用、项目成果文本印刷费、项目成果电子文件储存器材费用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机构负责人工作经历介绍、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名录表——列明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项目机构内工作职务、本项目实施具体分工职责;附各人员有效技术岗位证明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过往或正在参与相关项目证明等;

(四)项目机构实施相关项目名录表(含项目详细名称、委托方名称、项目实施时限)和成果的经验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表、项目说明、项目成果基本技术指标及解释说明等)。

 

采购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2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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