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3 10:02 分享至: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牵头对其中规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打击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整改任务[固废专项督察整改,九(二)]开展了销号评估,现按省、市相关销号工作规定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审定评估结论并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一、整改任务【固废专项督察整改,九(二)】

(一)省整改任务: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更为猖獗。除广州海滔公司外,督察还发现深圳、东莞、惠州、茂名、阳江、肇庆等6个地市均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东莞金茂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台账作假,私刻公章,伪造单据,制造安全处置假象,骗取政府巨额处置经费。自2017年9月以来,该公司非法将19.8万吨污泥倾倒至东莞麻涌镇和沙田镇、惠州惠东县等多地。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实际处置量最大的污泥处置企业,主要接收广州、深圳和肇庆的污泥。2017年以来,该公司伙同有关物流公司,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在肇庆莲花镇等多地建筑工地、鱼塘非法倾倒填埋污泥6.1万吨。茂名万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也合计违法倾倒近10万吨,性质恶劣。

(二)销号决定主体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1.省整改目标:规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严厉打击倾倒生活污泥违法行为,遏制生活污泥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2.市整改目标:查明污泥去向,查清案情,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妥善处置违规处置的污泥,修复受污染环境;2019年5月31日前取缔广东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转站。

(五)整改措施:

1.省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的查办力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切实提升打击效能、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污泥的违法犯罪行为。

2.市整改措施:加强对各生活污泥产生、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污泥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案件侦查办理,推进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对广东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处置生活污泥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18〕158号精神,自2019年3月20日起,高明区污泥已运至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应急处置,并已完成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工作。污泥由污水厂直接运至顺控环投焚烧处置。加强污泥处置各环节的跟踪监督检查,完善、规范联单和管理台账。2019年4月2日已经完成清理中转站积存污泥,并取缔广东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转站。

2.积极配合市专案组查清案件,严格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同时区纪委监委依法对3名责任人追究责任。

3.新增污泥焚烧处置能力1575吨/日,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总能力达到2350吨/日,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置规模满足市内需求。

三、评估结论

本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建议对“固废专项督察整改,九(二)”项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0年923 2020年929

来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联系电话:82719731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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