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9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9 15:08 分享至:

为加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和谐安全小区,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38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管理降低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风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32号)、《2020 年广东省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房〔2020〕127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于20209赴五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99日911日,我局从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分别随机抽取了2个共10个物业管理小区,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协助下随机抽取物业管理专家分别对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资料档案、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本次检查全市平均得分85.23分;禅城区平均得分93.55分;南海区平均得分92.05分;顺德区平均得分90.60高明区平均得分77.55分;三水区平均得分72.40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因为参与检查每区的专家不同,个人评判尺度不一,故各项目得分不宜跨区对比。根据我局执法人员的判断,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偏高,与实际不完全相符,高明区、三水区的分基本符合实际状况。后期,我局将通过信息化建设、细化检查标准、加强对专家的培训等手段来提高评分的客观性

二、检查评价

管理禅城区星星华园国际花园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管理顺德区名门豪苑广东睿智国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能够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注重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优秀;管理南海区丽景园佛山市南海鸿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虽然物业费收费较低、楼龄较高工作难度大,但该管理企业未因此懈怠或放松日常管理和维护,能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满意度高达100%,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优秀现对上述三个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诚信加5分的奖励。请各区局通知上述企业在930日前在诚信系统提交本函件的扫描件申请加分。

管理高明区金城港溢湾的佛山市高明区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秀丽花园佛山市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三水翠景苑广州宜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欠佳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上述企业予以诚信扣3的处理

(三)管理三水区的绿湖城市花园的富信物业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顺德区君御花园佛山市凯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存在天面消火栓无水、消防系统瘫痪现象,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此次日常检查中表现差,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标准第21点“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上述企业予以诚信扣5分的处理

)管理禅城区星星华园国际花园的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管理绿地金融中心的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南海区丽景园的佛山市南海鸿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三水区的翠景苑的广州宜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相关管理项目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堵塞各消防(救援、逃生)通道的现象,管理企业无法提供材料证明其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职责,现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第14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以及消防、治安、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对上述企业予以诚信扣3分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整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各区局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2),逐一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时整改,对不按时、不按要求整改的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诚信扣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整改情况请整理完毕后于925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局。

(二)奖罚并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区行业协会根据行业自律评分的有关办法,对本次被我局通报批评的会员企业,依情况分别予以提醒、通报、谴责等行业自律处理;对本次被我局通报表扬的会员企业,予以行业自律加分嘉奖,并在协会网站上公示。请市、区行业协会将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2020925日之前报送我局。请区住建局督促区行业协会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对怠于履职的行业协会,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抄报市、区民政局。

加强检查,确保事中事后监督质量。请各区局严格根据2020年的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保质保量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检查工作,并注意整理、保存检查档案定期向我局报送检查情况。我局将在12月上旬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对落实检查工作不到位的区,我局将通报批评,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真履职,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局促请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的法定职责,按照2019年11月25日,我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管理降低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风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32号)的要求,在口头和书面的劝阻、制止无效后,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镇街、区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履职,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吸取教训,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请各区局促请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上述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政策要求和服务承诺,举一反三,马上全面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同时要诚信经营,珍惜企业诚信和企业品牌形象,对所有在管的物业管理项目无论收费高低均做到服务到位,特别是对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重视到位,落实到位,绝不马虎。并通过建章立制,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考核,注重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积极倾听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附件:1. 物业管理项目检查得分情况

     2. 物业管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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