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2020年10月-12月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30 15:50 分享至: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根据2020年的巡检计划,我局10月-12月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共抽检了4家检测机构和9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企业

南海区狮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睿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江合建材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政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雄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建筑原材料抽检情况

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93组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组)

合格数量(组)

1

水泥

17

17

2

混凝土抗压

7

6

3

粉煤灰

13

13

4

矿渣粉

2

1

5

外加剂

9

8

6

27

26

7

18

18

 

三、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检查中存在问题

1、结构检测委托单缺少设计要求、部位工程信息。

2、碎石样品不符合取样最小数量的要求。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存在问题

1、试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的欠缺。

2、混凝土试模、氯离子快速测定仪计量标签过期。

3、自行配置的硝酸银标准溶液没标定记录、亚甲蓝试剂过期。

4、矿渣粉试验比对水泥现场未作比对试验数据验证,其数据而是用了其它数值代替。

5、检查现场无法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6、粉煤灰的细度的原始记录中欠缺修正系数。

7、水泥自检报告中水泥氯离子含量检测依据未及时更新。

四、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处理意见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2、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认真对待,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已回复的无需再次回复。

(二)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二) 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附件:1、2020年10月-12月份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登记

                    2、2020年10月-12月份诚信扣分明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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