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鉴于我市监管平台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运行,经研究协商,各区局、各检测机构继续使用市监管平台即可。
二、省监管平台要求检测收样、试验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我市将在市监管平台增加视频监控功能,各区局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在2021年8月30日完善视频设备,做好接入准备。
三、市监管平台维护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省厅监管平台维护单位沟通,确保与新版省检测监管平台无缝对接,需要在2021年7月30日向省检测监管平台完成第一次数据报送,必须在8月20日之前完成与系统对接工作。各机构务必积极配合市平台维护单位,按要求及时上传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曲线等相关信息,进一步落实外检计划登记等相关流程,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现场登记。
四、我局在日常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将二维码与检测报告分开打印,使得报告无法防伪,为此,必须按平台维护单位技术要求将二维码添加到检测报告正页。
五、各区在平台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科(电话:82221126)反映。有关平台接入和使用等技术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
市检测站:陈 坚,电话:13726334603
技术支持:刘兆通,电话:18666986553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