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4 08:40 分享至: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建筑协会,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三季度我局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检查组采取随机抽选检查专家,从各区局提供的危大工程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项目工地。共检查施工项目21个,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发现问题172项、重大安全隐患4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发出《督办通知书》2份。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亮点工艺

1.南海区宝湾南海产业园A栋、B栋项目:项目对车道立柱施工创新采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整体式灯笼架作为施工防护,既提高生产效率也增加了防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确保工人操作的安全。

2.江南新区三期工程金桂馨畔C区小学项目:在搭设排栅过程中,施工层都设有安全带挂钩的通长安全保护绳,解决了架子工在搭设过程中安全带无处可扣的困惑,值得推广。

三、 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项目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发现的问题无复查闭环;

2.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查;

3.模板、脚手架工程未按方案施工。

(二)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1.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未设置竖向防护,水平防护不严;楼梯临边防护未及时搭设;预留洞口无盖板或盖板松动,普遍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2.脚手架设施管理不到位。外脚手架出现变形未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并落实处置;连墙杆不足;未按方案进行卸载;外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设防护设施;断口位置无加强措施;局部外脚手架搭设高度不满足作业防护高度要求;悬挑层底部未作封闭防护;架体平桥上堆放材料杂物,不及时清除。

  3.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漏电开关参数不符合要求;用电机具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线电缆乱拉乱挂、拖地;分配电箱引出电缆未设置保护零线,且用黄绿双色线作相线。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起重机械一机一档资料不齐全;基础存在积水;电气连锁装置失效;塔吊起重臂伸入居民住宅区,未采取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5.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楼层消防设施滞后,未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未配置水带和水枪。

(三)疫情防控方面

1.疫情防控资料台账不完善。人员测温记录、每日消毒记录缺失,防疫应急预案未适时更新,参建人员未进行分类登记等。

2.核酸检测频次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未满足一般参建人员核酸检测一周一检,保安、厨师、采购人员等重点人员一周两检要求。

(四)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除,建筑物内建筑垃圾较多且楼面积尘严重,无防扬尘措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平桥上材料、垃圾较多;楼层混凝土打磨作业未采用湿法工艺;未严格落实扬尘“六个100%”措施

四、重大安全隐患

1.顺德区莱雅智能粤南区域总部研发生产车间项目外脚手架连墙杆严重不足,架体变形。

2.顺德区莱雅智能粤南区域总部研发生产车间项目施工升降机基础不满足设计要求。

3.高明区花海湾苑项目施工升降机后门机械联锁装置失效。

4.南海区方舟建筑产业中心2座(3栋-4栋)项目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五、处理意见

(一)对南海区宝湾南海产业园A栋、B栋项目和三水区江南新区三期工程金桂馨畔C区小学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对两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汉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武汉东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诚信分别各加7分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不规范行为进行诚信扣分,具体如下:

1.寿桃绿色食品园(二期)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长期不在岗履职,企业诚信扣15分。

2.方舟建筑产业中心2座(3栋-4栋)项目的施工单位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塔吊承台基础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查,企业诚信扣15分。

(三)对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莱雅智能粤南区域总部研发生产车间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广东三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启动执法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的、问题较严重,区局多次发出整改的莱雅智能粤南区域总部研发生产车间项目,我局将施工单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责任,监理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核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加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处力度。

(三)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加大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爬架)工程、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发现、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严肃处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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