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
结束2022年汛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31 16:34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2年汛期的通知》(佛市三防〔2022〕84号)转发给你们,各区局要在非汛期期间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防旱防冻各项措施。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2年汛期的通知
2.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2年汛期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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