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5 17:05 分享至:

各相关企业和人员: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对全国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我省部分企业的信息存在异常,并做出工作提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证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安管人员证书情况存在异常,表现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的各类安管人员证书数量均为零。请相关企业(详见附件)于2024年1月31日前按要求补充完善安管人员证件,确保平台监管数据正常。

若相关企业到期未补充完善安管人员证件,将视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我局将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拟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或吊销。

请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评标专家关注安管人员异常企业。

 

附件:佛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安管人员证书异常企业名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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