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应用流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19 09:25 分享至: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对接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费用负担,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我局对佛山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联合审图系统)的应用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对于2024年4月1日后申请审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项目由对应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按以下工作流程在本系统开展审图(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

(一)送审流程和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签章

勘察设计单位经办人在联合审图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后,应发送至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确认。经确认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经办人通过联合审图系统标注“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样式见附件2)。“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无需企业办理和制作,由联合审图系统自动生成。

(二)审查成果文件签章

审图机构人员在联合审图系统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后,由审图机构经办人在成果文件上标注“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不再加盖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和本单位公章。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单位、人员及图章信息

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应当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或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及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及时完善和维护企业、人员及图章信息。

1.开展工程线上审图相关工作时,单位和工程项目有关从业人员信息均从“三库一平台”或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调用获取。

2.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应当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信息并提交资料,办理诚信登记。

3.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的出图章样式,应当符合单位商事登记所在省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同步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本单位出图章样式。

4.审图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应当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本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样式。

(二)落实授权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在联合审图系统关联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单位在联合审图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审图相关工作。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质量管控,保证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和勘察设计、审图工作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上的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应清晰可见,联合审图系统不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且标注“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相关审查成果文件,可用于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等行政审批手续以及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监督管理。

2.对于2024年4月1日前建立的项目,已经完成审图需要进行变更或尚未完成审图的,审图结果物及图纸可采用原来的签章模式。

3.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或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免予审图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将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上传联合审图系统,取得“免予审查”图章标识后,提供运用于建设过程各环节监督管理。

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应当通过联合审图系统加强对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标注“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情况进行检查核验。

(四)系统操作问题咨询方式

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按以下途径咨询。

QQ咨询群:526186772;783943817;383324196

电话咨询:0757-83325082

 

附件:1.新签章流程操作指南

2.“广东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专用”图章标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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