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确保“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民生实事取得实效,让群众进一步感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我局依托“佛山智慧房产”开发了“码上办”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了搭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快速、便捷沟通的渠道,畅通业主向各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的途径,加强相关信息的全面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构建“多方监督、部门共治、服务规范、业主受惠”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要求
(一)打印张贴二维码。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6月5日前打印附件,按虚线裁剪、过塑后张贴在主楼栋出入口、电梯轿厢、大堂公告栏,不得遗漏。必须张贴牢固、平整,保持二维码清晰可扫,如有损坏、丢失,须及时更换、补充张贴。
(二)开通物业项目经理账号。我局已于4月中旬为全市每个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开设了“佛山智慧房产”的账号,并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下发。如果没有收到账号的,请在我局建立的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群内艾特联系群主,注明“小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提请开设佛山智慧房产账号”。
(三)及时响应、处理业主的报事。从2026年6月8日起,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当每天不少于2次(建议9点、15点分别处理一次)登陆“佛山智慧房产”,查阅业主扫码反映的关于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等“四保一服务”问题。收到业主反映问题后3小时内,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智慧房产”内点击“受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表述不清晰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对一般问题,应当在收到问题反映后24小时内办结,通过“佛山智慧房产”向业主反馈办理情况;复杂问题应当在收到问题反映后24小时内,通过“佛山智慧房产”向业主反馈合理的办理计划。业主对办理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商议,依法依规依约提供解决办法。
(四)加强监督,依法依规处理。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镇街住建部门在项目日常巡查时,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求未张贴、遗漏张贴二维码的项目迅速整改;对不按第三点要求解决业主报事的物业项目经理及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提醒、责令整改、诚信扣分等处理;对拒不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情形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佛山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码上办”二维码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