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02 17:36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185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198号)要求,4月19日至20日,市住建管理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顺德区局自行开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各区局也派人参与了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局自查情况

4月6日至4月17各区局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二手房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南海区局在官方网站发出《关于提防房地产中介机构及销售人员不规范经营行为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进行房产交易前,务必对中介机构谨慎识别小心选择合法交易,并保留交易凭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台、电台多部门联合检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进行现场报道;通过佛山日报珠江时报小强热线“中介帮助补缴个税和社保以购房”事件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提醒市民购房莫信假税单依法依规交易

二是日常监管到位。高明区局日常监管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项目及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监管,效果明显。三水区局加强源头治理、从严管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聘请没有办理诚信手册、备案证的经纪机构从源头上督促房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办事。

    三是精准治理到位。顺德区局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信访维稳问题实施分类治理、精准施策。对排查出的每个楼盘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调查基本情况、提出治理计划、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步走”的做法,使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从而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

四是部门联动到位。各区局都能充分发挥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禅城区局组织工商、房协召开工作会议,会同区地税、国税、工商、公安、国土部门以及相关开发、中介企业召开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联合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保障监管到位。同时,组织工商、物价以及房协等部门组成2个检查小组,分镇街开展现场排查,对时代香海彼岸苑、岭南隽庭、越秀可逸诚品广场、招商臻园、保利翠雅花园以及天旭公馆等高价房项目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龙湾华府、中海凤华熙岸、保利翠雅花园、天旭公馆等涉嫌通过不合理拆分毛坯、装修价格的方式规避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项目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到位。4月2日“今日关注”等媒体报道称,南海区有房地产中介人员为非本市户籍的购房人办理“补缴个税证明”用以获得购房资格,并收取一定中介费用。南海区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当天就2017年3月24日实施限购新政以后“网签”的购房人名单和身份信息报送区地税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同时,利用媒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合法诚信交易。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一手抓案件查处,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一手抓堵塞漏洞,通过核查缴税记录关口前移、重点审查把关、定期进行事后核查监督等手段,利用虚假申报手段取得税务证明,从而骗取购房资格的现象

二、专项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日常销售行为,企业对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佛建管函〔2017〕185号和佛建管函〔2017〕198号的落实情况。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查看公示资料,查阅签约资料,随机询问现场经纪人员、购房客户,抽取已成交客户电话询问检查项目主要从近期成交量大、信访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项目随机选取,共检查在售商品房项目16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8家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局前期的全面排查整治成效明显,检查督促到位;市房地产业协会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二手中介进行全面规范,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基本能够遵守房地产市场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暂未在检查中发现有项目存在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况。去年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价外收费、无预售许可收取诚意金、卖筹、炒筹、电商收费、一二手联动收费等行为,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已得到有效遏制。

三、存在问题

(一)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方面

1.销售现场公示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包括:销售人员公示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未公示代理(中介)公司合同(委托书)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未及时更新、明码标价不规范;现场销售人员未佩戴胸牌等。

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资料不齐全。随机抽查的合同中,有的缺少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和婚姻证明材料,有的缺少非本市户籍人员购房需要提交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3.存在未按时间全部开售现象。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虽已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4.存在房价不合理拆分、捆绑车位、虚假宣传等行为。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房价不合理拆分、捆绑车位、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已依法给予暂停项目预售许可、暂停销售、责令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方面

1.《分支机构备案证书》、《营业执照》中的机构名称和门店招牌、从业人员名片上印制的标识以及对外宣传的名称不符;中介备案不规范。

2.现场公示资料不规范、不完整。营业现场未公示二手房委托合同、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存量房交易流程、重要事项告知、房地产经纪收费项目、计费依据和标准、驻场经纪人员的信息、照片等资料。

3.无法提供房源出售(出租)委托书,中介服务合同不规范。

    4.经纪人员未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务等信息的工作牌。

(受检项目具体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规范销售、经营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局要及时反馈到相关企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相关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由各区局跟进落实;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区局按照法律法规和《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南海区绿地香树花园涉嫌学区房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三水区雅居乐雍景园涉嫌虚假装修引发投诉等问题,请相关区局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相关整改处理情况,请于5月19日前书面报送市住建管理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伴随房地产交易量的大幅提升,以及受限购、限贷、限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商品房买卖纠纷层出不穷,不仅给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较大隐患,也不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区局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房地产企业销售、中介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购房者权益的,坚决予以暂停销售、责令改正、诚信扣分等处罚。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建立检查台账,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做到不缺位、不漏项,确保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三)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

市、区两级应发挥监督、管理、指导作用,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定完善行规、行约,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附件: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列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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