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4〕116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外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登记人员配置及有关要求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121号),2017年5月24日,我局组织对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取得诚信登记的部分建筑行业企业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各类建筑行业企业共7家,核查对象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主要核查有无设置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从核查情况来看,1家企业设置了办公场所,并配置办公设备,管理人员能在现场办公。1家企业设置了办公场所,但无人办公。5家企业未按要求设置办公场所。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动态核查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予以通报,并依据《办法》的扣分标准进行诚信扣分。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各项管理职责。我局将加大对建筑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不预先通知、不定期进行动态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附件:动态核查不良行为诚信扣分情况企业名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