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外建筑行业企业驻我市办公场所和人员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1-07-19 14:49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加大动态监管的力度,根据《关于修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2007]152号)的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外建筑行业企业驻我市办公场所的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配置。抽查的对象主要是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核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核查各类市外建筑行业企业30家,其中办公地址设在禅城区的17家、南海区13家。

从核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市外建筑行业企业驻我市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办公场所设施简陋,无办事处和部门标志牌,无台式办公电脑或有电脑但未接网线,固定电话、传真电话处于停机或不能联线状态;

    (二)公司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制度不规范,备案的办公场所无人办公,甚至人去楼空;   

    (三)负责人与联系人电话处于关机或停机状态。其中,广州市海珠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办公设施配置不全、无人在现场办公或办公场所无人开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广州市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已撤离备案地址。

    三、处理意见

    (一)对抽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必须在20117月底前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根据《关于修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2007]152号的第十二条)之规定,收回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广州市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诚信手册》,两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申请。

    (三)对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力特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四)责令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鹰潭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广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五)本次抽查结果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的诚信手册,并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外建筑行业企业的动态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每次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违规失信的企业,将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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