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房地产协会关于规范佛山市房地产市场销售管理秩序的倡议书

信息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10-31 10:26 分享至:

近期,全国多地政府发布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平稳,引导行业回归理性。总体来看,我市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中介企业等房地产企业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准则、履行社会责任。房地产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行业的壮大发展有赖于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秩序、有赖于消费者的信任、有赖于政府的支持。为维护行业形象,做大做强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协会向房地产行业提出以下倡议:

1.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自觉规范房地产经营与销售行为。

3. 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手续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4. 不发布虚假广告或散布涨价信息。

5. 真实公布房源,不伪造房源紧缺信息,不捂盘惜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6. 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或收取价外费用。

7. 不附加交易条件,不限定消费者权利,不迫使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不一房二卖。

8. 保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

9. 鼓励在佛山市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备案的服务单位合作。

10. 严格监督合作单位在市内的经营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请各企业谨记行业的责任和使命,为促进行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业协会

20161018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